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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怀化市普法专项资金项目自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05-25 09:57 信息来源:怀化市司法局

一、 项目概况

(一)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正处级行政单位。市司法局设以下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部(组织干部科、人事警务科)、机关党委、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国家司法考试科、司法鉴定管理科、政策法规信访科、戒毒工作管理科、计财装备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项目实施的依据

主要是依据国家省中长期法治建设等政策和法规、《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怀常发【2011】13号)、《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等相关规定立项和组织实施,目的是建设“法治怀化”,为怀化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增强人民法治意识。

(三)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涉及范围

项目的基本性质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全市法治化进程。主要内容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用于法治宣传、法治教育、依法治理等方面的支出。主要涉及的范围:普法宣传经费包括组织各种媒体的普法宣传节目制作播出费,普法网建设和维护费,普法宣传专栏展板制作费、普法宣传资料编写印刷购置费,对外宣传资料翻译费,法治作品的审读评审费,专题宣传活动费,会议费等。依法治理经费包括对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费、会议费、培训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教务费,检查费用等。

(四)项目绩效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力求实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全面建设法治怀化、平安怀化、文明幸福新怀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年度绩效目标: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以“八进八创”法治主题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法治宣传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切实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法治怀化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17年怀化市司法局收到市财政下拨125万的普法专项经费,已执行完毕。

普法经费资金在年初做出预算安排后,普法经费的支出严格按照《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司发[2014]67号)执行,普法经费实行按进度拨款,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严格把关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

三、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突出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机制。不断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工作体制机制。市委、市政府定期召开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县两级的普法经费均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其中市本级普法经费达到125万元,并列入财政预算。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都成立了相应的普法工作领导班子,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普法工作组织体系。

2.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研究制定《2017年度怀化市县市区普法依法治理考评办法》(怀法治发[2017]2号)、《2017年度怀化市市直及中央、省驻怀单位普法依法治理考评办法》(怀法治发[2017]3号),下发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怀法治发[2017]1号),对各市直单位、县市区、行业系统等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都作了明确详细的规定,使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从部署安排、开展落实、督促检查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良性运行机制。推动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体系,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工作和普法公益宣传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和指标,融入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同时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市综治和绩效考核范围,强化了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规范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制定《关于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市直部门单位、“法律八进”牵头部门单位、“以案释法”责任部门单位的不同责任分工,市政府法制办出台考评办法,并在市直机关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半年督查,督促各责任单位不偏不倚地遵循全市普法规划,不折不扣地履行各自普法宣传职责。9月14日下午召开全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会,进一步推动全市“七五”普法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市水利局把学习宣传水利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计划,利用“3.22世界水日”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3.22世界水日”宣传期间,共制作展板16块,设置咨询台7处,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推送宣传短信16000余条。市地税局开展“纳税服务日”主题活动。联合国税集中进行税收宣传,联合国税做客“政风行风为民服务热线”,在线为广大纳税人解疑释难。举办“纳税人课堂”讲座,普及税收法律法规知识。

(二)突出服务大局,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围绕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管人员等五类重点对象,以“法律八进”活动为平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思想,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经常化,全市法治氛围日益浓厚。

1.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单位。进一步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述法、法治讲座和法治培训等制度。下发了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市直及县市区普法依法治理考评办法,要求年内各县市区、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两次,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不少于4次,干部学法不少于40小时。将法治教育列为党校的必修课,纳入怀化市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学习计划,并组织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专题法治讲座。认真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7月14日召开普法联络员培训会议,对全市学法考法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根据省委法制办安排,9月25日全省正式批第一次学法考试统一开考,10月15日学法考试全部结束。全市学分达标率99.8%,考核通过率99.3%。通过实体学习和在线学法考法,切实提高全市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扎实推进“法律进乡村”。5月份全市广泛深入开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据统计,目前全市开展各类“送法下乡”活动300余场次,现场接待法律咨询 1万余人次,免费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举办法律培训班(讲座)80余场次;全市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00余起,为农民工维权50余件,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70余件,通过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咨询400余人次。靖州县针对林业纠纷较多的实际,选拔一些有文化、法律基础较强的志愿者担任“普法带头人”,重点强化林业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开展林区普法工作,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会同县开展场墟法治宣传暨法律咨询接待日活动,利用乡镇场墟赶集日现场进行法治宣传咨询。

3.全力推进“法律进社区”。继续开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面对面”市民讲堂等活动,充分利用社区橱窗、法治宣传长廊等阵地,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社区法治活动。鹤城区组织开展“律师社区(乡村)行”活动,全区65名律师每名律师联系4个社区、乡村,每月定期到相应村、社区进行联系走访。洪江区围绕换届选举工作,牵头普法责任部门,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新晃县通过普法短信平台发送普法短信共1.6万条,倡导群众学习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行使好选举权,严禁拉票贿选,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在全市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组织52家“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在市委佳惠广场、步步高广场开展现场集中宣传活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蒲学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干太亲临现场指导。各县市区均开展了现场宣传活动。

4.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把法治教育列入中小学教学大纲,继续开展“一节课法律课堂”活动,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宪法、消防法、禁毒法等法律知识作为重点普法内容,推进法律进校园,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9月26日至30日,在全市开展以 “学习宪法知识,做最美守法少年”为主题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9月26日上午,在怀化三中宏宇中学举行启动仪式,向宏宇中学学生免费发放《宪法》和普法读本《乐乐的成长经历》各2000册。通过法治征文、举办讲座、召开主题班会等活动提高学生法律素养,做尊法、守法,做最美守法少年。目前全市举办各类法治讲座、演艺活动50余场。进一步加强问题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教育,规范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实现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进一步健全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完善校内监督机制,积极推行社会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积极编印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并免费发放。认真组织好法治电影进校园活动,全市法治电影进校园活动共计开展14场次。沅陵县组织开展了“反校园欺凌、建和谐校园”系列专题法治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拒绝校园欺凌,远离不良习气。

5.大力推进“法律进企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牵手重点工程项目”,做到“四个一”即编印一本法治宣传手册、举办一期项目管理人员法治培训、在项目施工工地设立一个法治宣传阵地、组建一支法律服务队伍。上半年,鹤城区对6个行业60余家用工单位进行劳动劳动保障常规执法和法治宣传,共发放资料7000余份,法治宣讲9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60份,补签劳动合同1200多份。中方县制定了《中方县送法进企业法律培训方案》,对中方县工业园区、湘商产业园区企业法人代表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加强“职工维权热线”建设,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6.认真开展“法律进家庭”。大力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重点抓好《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老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集中教育和入户宣讲,把法律法规送到群众手中。5月份,中方县妇联、县司法局,县卫计局组织律师在中方镇等5个乡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平安家庭”、“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学法守法示范家庭”等活动为载体,引导家庭成员学法用法。辰溪县在全县各家庭中开展“学法守法人家”创建评比活动,通过创建树立典型,将法治宣传进家庭引向深入。

7.积极推进“法律进市场”。加强市场治理法治化建设,引导商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环保、治安、工商、质检、城管等有关部门规定。鹤城区结合“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日活动,组织消防大队、区农业局等部门进市场开展法律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各类咨询200余人次,受理消费投诉8件。中方县在市场内设置固定法治宣传栏,配备法治宣传员,定期举办法律培训班,分期分批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法律培训,提升法律责任意识。

(三)突出创新发展,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利用“如法网”、法治怀化网和法治微信、微博等网络矩阵,开展新媒体普法活动,以建设法治文化阵地为载体,着力加强法治公园、广场,乡镇(社区)法治文化宣传一条街建设,每个县市区选取两到四个法治创建示范点,以点带面加以推动。

1.夯实基础,实现“固定型”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我们在巩固发挥好法治宣传橱窗、专栏等传统阵地的同时,利用好法治创建等有利契机,挖掘本地文化底蕴,积极融入法治元素,在全市集中建成一批有特色、有内容、有品味、群众看得见的法治公园(广场)、法治长廊等法治品牌。目前,市本级和13个县市区均已建成法治广场(公园),市本级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迎丰法治公园第二期建设;完善市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中心各项配套措施,将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中心打造成一个集教育性、实践性、互动性为一体的多功能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中心,并适时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定期参加学习,接受法治教育;在全市各乡镇(社区)开展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上半年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新增法治宣传栏600多个,新建法律图书角150多个,在各个窗口单位、企业、市场设立法治橱窗,基本实现了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2.注重实效,推进“流动型”法治文化阵地广渗透。持续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利用普法讲师团和法治宣讲人员,把握节点,抓住热点,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乡镇、农村、社区、市场、企业、学校等场所,结合不同群众的法律需求,有的放矢开展法治宣传、讲座、咨询活动。编印发放了各类普法宣传资料、折页、手册50万余份;定制发放了“七五”普法笔记本、法治围裙、茶杯、手提袋、抽纸等趣味性较强的法治文化用品20万余份,深受群众欢迎;投入12万元创作法治广告、动漫在怀化城区主干道7个大型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让“抬头见法”成为新常态;同时依托“数字电影下乡、进社区和学校”活动,选取题材新、内容实、意义大的法治电影在农村、社区和学校巡回放映。 据统计,上半年,举办各类法治讲座共计120场,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320场,电影下乡100余场次,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的渗透力和感染力。

3.拓展渠道,闯出“媒体型”法治文化阵地新路子。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作用,积极利用好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打造普法新模式。怀化电视台的“政法时空”、怀化日报的“法治之窗”、怀化广播电台的“法治生活”, 唱响了法治宣传工作的主旋律。同时搭建多样化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建立了怀化法治网、怀化司法行政网、红网司法专栏,开通了法治微信、微博等,通过“微普法”、“以案释法”等向全市生动传递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探索建立了“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利用如法网在网上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联合手机通讯公司向全市手机用户发放法治短信,取得了良好效果和反响,实现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线上线下互动,进一步拓宽了法治宣传覆盖面,有效提升了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积极创新,打造“创作型”法治文化阵地新亮点。为了让群众听得进、学的会、弄得懂,我们把传播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相结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教育。市本级与阳戏剧团合作,编排法治小品、快板、歌舞在全市人流密基地进行巡回演出,一个个精彩纷呈、喜闻乐见的节目深受群众欢迎;靖州县的湘黔边境法治苗歌对唱赛,通道县的法治侗歌、侗舞,新晃县每年一度普法山歌大赛,其影响力已辐射到湘黔桂等接边地区的广大农村,成了民族地区群众的法治文化大餐。特别是随着法治文化逐渐融入“大戊梁歌会”“四.八姑娘节”“三.三女儿节”等民族节会,走入“辰河高腔”“苗族歌鼟”“黔阳渔鼓”等民间艺术,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普法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法治文化“渗透效应”。我们准备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法治征文。截至目前,在全市征集法治动漫、小品、法治征文等作品共计300多件,初步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吸引力、创新力和影响力的法治宣传作品。

(四)突出普治并举,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严格按照“法治怀化”建设要求,坚持“普治并举”,以“八进八创”法治创建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制定法治创建主题活动方案,完善创建标准,在多层次、多领域、多行业开展了法治创建活动,不断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在创建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通道县结合“侗款”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被评为2016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十大法治事件,通道县公安局双江派出所等34个单位被评为“2016-2018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在省厅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溆浦县开展基层治理法治化试点,取得较好的成绩。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和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八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拟推荐中方县、溆浦县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洪江市、芷江县为第二批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拟推荐辰溪县潭湾镇柏林村、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龙池村、沅陵县沅陵镇教场坪社区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沅陵县官庄镇界亭驿村等14个村,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鼓楼社区等5个社区为第八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根据“八进八创”创建主题活动要求,启动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

四、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建设“法治怀化”是市委四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奋力实施“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2017,怀化市司法局将普法工作列入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一系列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和法治宣传项目实施,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宪法和法律得到较为广泛普及,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全市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有力地推进“法治怀化”的建设进程。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普法工作项目实施后,经费到位及时,经费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设立依据充分,并且目标明确,符合中央有关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明显提高了我市普法工作的水平,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问题与不足

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难以克服的困难,例如普法依然以传统方式为主,创新意识不够;在一些领域普法的深度还达不到;与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较少,一些单位对普法工作还不是十分重视等,这都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不断加强和弥补。

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为“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推动法治怀化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再上新台阶。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