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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06 16:27 信息来源:怀化市司法局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

3、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工作;管理怀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4、制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公证机构。

6、指导监督管理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

7、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9、指导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0、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11、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和警务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司法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科(怀化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国家司法考试科(怀化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司法鉴定管理科、政策法规信访科、戒毒工作管理科、计财装备科、政治部(警务部)和法律援助工作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怀化市司法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怀化市司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33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7.5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5.59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人员工资和奖金全部转为社保发放。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333.04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1231.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5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05.2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退休人员工资奖金全部转为社保发放,二是2018年支出预算中上年结转金额与2017年相比减少甚大。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8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287.5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032.5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5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2018年我单位在编制预算报表是,因没有对项目支出进行严格分类,因此系统全归类为基本支出,但实际我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数255万元。其中:装备经费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务用车、更新办公设备等方面工作;办案经费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社区矫正等方面;普法经费12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普法教育,普法宣传,法治文化广场建设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怀化市司法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25.6万元,下降24.24%,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车辆减少,费用预算也相应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怀化市司法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9.5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9.37万元,提高9.59%,主要因为社区矫正、普法等工作需要,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费用预算相应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42万元;印刷支出,21万元;咨询费支出,1万元;水费支出,4万元;电费支出,4万元;邮电费支出,5万元,差旅费支出,50万元,维修(护)费支出,5万元;租赁费支出,2万元;会议费支出,16万元;培训费支出,2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0万元;劳务费支出,14万元;公费经费支出,4.42万元;福利费支出,11.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0.07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怀化市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3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表201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