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7 09:00 信息来源:怀化新闻网
11月16日,记者从怀化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从当日起至2021年春节前,在全市组织开展2020年度根治欠薪百日攻坚冬季专项行动。
怀化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谭先华告诉记者,此次行动主要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对根治欠薪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排查,主要包括: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对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
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地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全面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及时发布各类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高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公开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网站等渠道,积极推广湖南政务服务网站上的欠薪线索反映链接和全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反映平台小程序,方便农民工维权。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拨付等环节开展自查,确保按要求约定并拨付人工费用。指导用人单位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执法检查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春节前)。各地要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督促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对欠薪多发的行业和用人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整顿建筑领域市场秩序的力度,严厉查处未批先建、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领域联络服务机制的作用,督促工程项目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各项制度。对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清单管理,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和核处工作进度,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确保按期完成“两清零”的行动目标。用好用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管和惩戒措施,对查实的相关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惩,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人做到应列尽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效落实对欠薪失信的联合惩戒机制。
对专项行动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的地区,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力量开展明察暗访、督导督办,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置。对查实的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各地要通过约谈、通报、问责、曝光等多种方式,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记者 宋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