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业务 > 劳动争议仲裁

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4 17:57 信息来源:怀化市人社局


重庆旭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本委受理的韩飞飞诉你单位拖欠工资争议案件(怀鹤劳人仲案字〔2024〕第767)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申请人仲裁请求如下: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11月至2024年1月工资32274元;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5000元。决定如下:准许申请人韩飞飞撤回仲裁申请。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行政中心综合楼16楼仲裁院1621室)领取仲裁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五年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