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3 15:25 信息来源:怀化市人社局
湖南天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中心近期接到你单位原职工胥睿的实名投诉称:胥睿从2022年1月至2024年3月在你单位工作,你单位未足额缴纳其2022年1月至2024年3月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胥睿申请我中心核查以上情况,要求你单位补缴其2022年1月至2024年3月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为支持以上诉求,胥睿向我中心提交了民事判决书、劳动合同书、工资流水等证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办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办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现下达本《调查询问书》,请你单位对上述涉嫌未足额缴纳胥睿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情况进行核实,在收到本《调查询问书》5日内书面回复,并提交胥睿在职期间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检查,不得谎报、瞒报。
你单位若逾期不按本《调查询问书》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销毁证据的,我中心将依法核定你单位应补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推送税务部门进行征收,并报请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进行处理。
由于无法通过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上述《调查询问书》,现依法向你单位采取公告方式送达,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45-2713520
怀化市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