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13 10:03 信息来源:怀化市人社局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落实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全市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和福利分配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工资和上级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福利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和全市工资发放政策的执行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伤致残鉴定及应享受待遇的审批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监督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怀(回怀)工作或定居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
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牵头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人社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人事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军官转业安置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外国专家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退休人员管理科、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公务员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科、机关党委。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局机关本级,二级部门预算单位15个:市医疗生育保险处、企业社会保险处、市工伤保险管理处、市就业服务处、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市劳动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职业能力鉴定中心、市军队转业干部接待中心、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锦溪劳动保障站、市华中劳动保障站、市孝坪劳动保障站、市小溪坑劳动保障站、市天生堂劳保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12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91.0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390.11万元,主要原因:①上年结转减少1714.68万元,②2018年专项业务费安排支出减少121.5万元,③因编制工资调整公用经费减少19万,④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离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不再列入单位年度预算收入和支出,减少278万元,⑤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25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129.76万元,其中,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988.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3.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3.95万元,资本性支出11.3万元,其他支出142.5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390.1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收入减少而同步减少支出。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7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4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2991.0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965.0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6万元为政府特殊津贴,20万元为农民工工资维权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5.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8.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7.06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11.5万元,下降5.55%,主要因为我单位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9.2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824.07万元,下降58.31%,主要原因是因收入减少而同步减少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32.8万元;水费支出7万元;电费支出22.5万元;物业管理费48.8万元;差旅费78.7万元;培训费54.5万元等。
(三)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