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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耕地质量管理职责划定

发布时间:2012-07-09 00:00 信息来源:怀化市农业农村局

    日前,《会同县耕地质量管理办法》经会同县第十五届县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施行。

 

    该办法划定了农业、国土、环保、水利、财政、乡镇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规定了涉及耕地质量建设的具体内容,项目建设单位应该遵循的原则,项目论证程序,项目验收程序,耕地质量等级鉴定程序,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管理,耕地质量环境保护措施及保障措施等,为该县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确保粮食及其他农产品数量和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具体可行的政策依据,结束了以前该项工作管理不清的局面。

 

   

[会同县农业局 龙集忠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