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7 11:26 信息来源:怀化市农业农村局执法科
2024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法治建设部署要求,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大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效能,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法治意识稳步提升,乡村法治环境不断改善。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湖南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坚决落实上级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按照“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联动配合”原则,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小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2.明确普法责任。及时制定出台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普法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各部门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整体推进。
3.落实报告制度。按照《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报告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深入推进学法普法教育
1.推动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普法。多次在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上,对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及法治建设重要理论汇编作为学习重点,发给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局党组书记、局长梁高动以案释法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警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金长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为主题给全体干部职工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2.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不断健全学法用法机制,采取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完成如法网和湖南干部教学网开展网络学习任务,干部学法和培训课时都高于60小时,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普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均达到100%。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全市农业执法人员参加了省厅举办的6期法治培训,指导县市区开展执法人员专项培训;组织局相关科室人员参加市司法部门举办的法治培训,组织12名科室负责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
3.深入学习党内法律法规。根据年度《怀化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要求,以支部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方式,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全面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将党内法规学习教育纳入各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扎实开展“三整顿两提升”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活动,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在工作中锤炼“法治化”修养,将法治学习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在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治理等工作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自觉把工作融入到依法治市大局。
(三)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1.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不断规范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2024年,由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下放鹤城,市本级没有开展新的执法办案,原市支队及时办结了大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不具备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规定条件案和鹤城区日日鲜生鲜超市经营者舒运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其中组织了1次听证会和1次市政府负责人集体讨论会,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对大康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的行政复议案,省政府作出了“维持怀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政复议决定。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实施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时,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全程记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局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同时,积极推进“两法衔接”,不断完成行刑衔接机制,打造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化、案情通报常态化,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3.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继续聘请湖南淮新律师事务所朱丽梅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赵海强、韩桑担任局公职律师。一年来,对20余份法律合同进行法制审核;对1950年至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57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并分类提出处理意见,确保文件内容及程序合法。
4.大力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结对互助活动。根据省厅安排,要求有关县市区及时与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单位)的执法负责人联系,通过案件研讨、交叉检查等形式开展结对互助活动。2024年9月,湘西自治州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和泸溪县大队到我市新晃县传经送宝;10月,我们组织中方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到岳阳市支队学习取经,与岳阳市农业执法支队就“洪江市新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经营加工死猪肉案”的处理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通过学习交流,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
5.精心组织执法技能竞赛和案卷评查工作。根据省厅安排,认真组织相关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案卷评查、交流学习,从中精心挑选3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我市获得“优秀组织奖”。在省农业农村厅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我市选送的5件案卷有3件被评为优秀案卷;“李某、彭某、杨某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案”被评为全省2024年度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在市司法局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我局选送的1件案卷被评为满分案卷。
6.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持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重点围绕农资打假、十年禁渔、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品种权保护、农村宅基地、农机安全等开展行政执法,大力开展“春秋季农资打假”、畜禽屠宰与动物卫生监督、渔政和农机监理、农业资源利用与保护执法等行动。2024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万多人次,立案251件,结案220件,简易程序办理29件,罚款84万元。
(四)不断拓宽农村普法宣传覆盖面
1.积极开展“下乡进村普法宣传”活动。以乡村、企业、社区为宣传重点,抓住“放心农资下乡进村”“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6月知识产权宣传周、全市“三下乡”活动、“6.15信用记录宣传日”、农民丰收节、“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农资打假暨“湘剑”护农执法行动,市县两级大力开展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800余人次。2024年5月,我们联合市司法局赴沅陵县麻溪铺镇开展全市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组织局公职律师前往麻溪铺镇中学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12月,又联合溆浦县农业农村局到溆浦县观音阁镇覃村村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重点宣讲了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2.深入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分利用怀化三农微信公众号、局官网、怀化新闻频道、普法网等网络普法新渠道进行普法宣传,并先后在省市级等媒体宣传报道20余篇,编写的题为《野外电鱼?这种行为可不能狂飙》的《渔业法》普法宣传案例,得到大量转发阅读,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3.大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结合全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实际,立足示范户“选拔、培育、使用、监管”四个重要工作环节,创新工作模式,精细化推进示范户各项工作。目前,全市2457个行政村已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已培育示范户2185户,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均已与示范户开展“结对子”活动,结对率达100%。
(五)精简审批优化营商环境
1.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要求,对70项行政审批事项按“三化”要求认真梳理,明确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等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鹤中政务服务一体化工作要求,对7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鹤中一体事项清单,进一步简化群众办事流程。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主题日”、“一把手”走流程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梁高动全程参与体验,为洪江区续办农药经营许可5件。
2.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权责清单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2024年开展了7项“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事项,其中5项为部门内双随机检查事项,2项为跨部门检查事项,共开展46个检查事项,对农资经营门店、企业做到“进一次门、体一次检、查多项事”。
3.扎实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双公示”相关文件要求,对全部数据在正式录入之前先行把关、认真审核,确保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将在政府网站、信用平台进行公示。加强信用核查和修复工作,在企业申报龙头企业、评优评先前,积极履职查询行政相对人信用状况,为相关企业办理信用修复。
4.大力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要求,科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加强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做到“执法指导和整改建议”并举。完善扣押和没收涉案物品管理、告知警示等制度,广泛运用审慎监管举措,让企业和群众感受执法温度,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如辰溪县执法大队对“百佳华联等四家超市投诉案”的处理、鹤城区执法大队对“网络平台销售种子部级抽检中交办问题”的处理,都坚持做到首违轻微不予处罚。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农村普法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涉农法律法规众多繁杂,普法对象又点多面广,因此开展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难度大,目前我局普法工作手段和形式还有些单一,普法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规范。部分县市区农业执法机构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执法人员有关待遇得不到保障,加上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现状不容乐观,仍然存在执法办案不够严谨、办案质量不高的现象。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在《关于2023年全省行政复议案件及当前依法行政突出问题的情况通报》中,2023年我市有2起涉农行政复议纠错案件。特别是市农业执法支队下放鹤城后,市级对县市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的指导、监督力度有所减弱。
(三)执法业务培训需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领域的法律法规多,涉及的知识面广,执法人员既要谙熟各项法规,又要掌握“三农”领域生产经营规律和专业知识,由于对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少,使得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执法工作要求仍有不小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理论水平。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系统性和自觉性,努力学习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知识,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的农业综合执法要求。
二是积极拓宽普法宣教渠道。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系统内部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创新发展与增强实效协同,开展多形式、多方位、全过程普法。充分利用手机移动客户端、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宣传手段,开展好涉农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营造知法、懂法、尊法、守法社会氛围。
三是着力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拓宽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事项清单,在非关键材料缺少或存在瑕疵的情况下,经申请企业做出相应书面承诺后,可先行审批受理。进一步落实“鹤中政务服务一体化”机制,着力为企业打造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行政审批办事流程,不断优化法治环境。
四是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对执法人员开展部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规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和行为,提高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健全执法体系,强化执法监督,突出专项治理,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怀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