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27 11:00 信息来源:怀化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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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 表人 (负责人)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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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怀市农(种子)立〔2017〕 1号 |
涉嫌推广、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水稻种子案 |
湖南奥谱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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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振华 |
2016年12月14彭常山举报当事人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水稻种子,执法人员调查后经法规审核没有立案。2017年5月再次举报,并提供了2015年与当事人经营往来的部分单据,5月5日本机关立案,经深入调查,案审委员会两次案审,认为当事人销售未审种子证据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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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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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怀市农(农药)罚〔2017〕2号 |
经营假农药案 |
怀化市鹤城区绿园农资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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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本刚 |
当事人经营的农药产品“苏云金杆菌”(标示生产商:河南生柘城县新威农药有限公司;农药登记证号PDPD90106-18;生产批号:20170206113),经“湖南省化肥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检验,检出未标示成份“吡蚜酮”。按《农药管理条例》(2017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假农药。2017年8月10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测结果告知书和检验报告,当事人签收并在15日内没有提出复检。 |
处罚种类: 1、没收假农药“苏云金杆菌”54件零17瓶。2、没收经营假农药违法所得600。3、罚款7000元。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2017版) |
履行方式:1、自行缴纳罚没款。2、没收。 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机关: 怀化市农业委员会 日期: 2017年10月24日 |
待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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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怀市农(农药)罚〔2017〕3号 |
经营假农药案 |
鹤城区新佳农资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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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英兰 |
当事人经营的农药产品“苦参碱”(农药登记证号PD20141143,生产批号:20170209A2,标示生产商:山东乡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湖南省化肥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检验,检出未标示成份“哒螨灵”。按《农药管理条例》(2001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假农药。2017年8月10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测结果告知书和检验报告,当事人签收并在15日内没有提出复检。 |
处罚种类: 1、没收登记保存的假农药“苦参碱”8件零141瓶。2、没收经营假农药“苦参碱”违法所得166.5元3、处违法所的两倍罚款333元。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2001版) |
履行方式:1、自行缴纳罚没款。2、没收。 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机关: 怀化市农业委员会 日期: 2017年10月24日 |
待结案 |
[怀化农业信息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