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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农业产业化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09-07 00:00 信息来源:怀化市农业农村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湖南省发展乡镇企业若干规定》,负责对全市乡镇企业(不含工业企业,下同)进行规划和指导,依照有关政策和法律维护乡镇企业合法权益。

2、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承担有关农业产业化经营,拟定农业产业化政策措施及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规划协调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规划发展和农产品流通服务。

3、研究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拟定农村第三产业发展战略,负责提出扶持农村第三产业发展的措施,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对农村第三产业发展进行宏观指导并提供服务。

4、组织指导乡镇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工作,负责乡镇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作。指导乡镇企业经营管理、财务会计、内部审计、资产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乡镇企业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此次部门决算编制的共2个单位:怀化市农业产业化局本级和怀化市乡镇企业技术服务站。

二、2015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收支决算情况。2015年收入252.21万元,上年结转78.70万元。2015年支出305.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9万元、农林水支出2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7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①基本支出开支259.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17万元、赠与4万元;②项目支出开支45.70万元,包括业务工作专项、运行维护专项及事业发展专项。。

3、“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开支6.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列支0万元,与去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2万元;公务接待费2.47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开支40.83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存在的问题。

  年末结转资金2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15.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万元,年末结转主要是部分未完工的项目资金结转。

(三)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在资金还未下达就开始着手政府采购等相关工作。

四、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最基本的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项目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经费支出。

3、因公出国(境)支出: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是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6、公务接待费支出: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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