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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农业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5-03-30 00:00 信息来源:怀化市农业农村局

  一、2015年部门主要职责


  市农业局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拟定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2、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农业产业政策,从我市实际出发,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3、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指导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耕地保养保护与改造;参与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4、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建设;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指导菜篮子工程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5、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荒滩、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在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指导下,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6、拟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点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术开发工作。7、组织实施农业产业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业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对农作物种子、农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8、组织监督对全市范围内的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省、市对农业的资金投入;指导局属单位的工作;监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权限管理局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以及机构编制等有关工作。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本预算涵盖市农业局机关、局属全额二级事业单位全部收、支。


  预算总收入 1348.48。其中(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269.32万元。


  1、财政一般预算拨款  1070.2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178万元;


  3、行政事业性收入6.6万元;


  4、罚没收入8.52万元;


  5、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95万元。


  (二)、以前年度结余27.16万元;


  (三)、上年结转52万元。


  预算总支出 1348.48万元。一:基本支出1239.41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470.1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363.11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6.11万元。二:项目支出109.07万元,1、其他项目支出89万元;2、非税征收成本20.07万元。收支基本保持平衡。


  三: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支出1070.25万元。


  (1) 基本支出1040.2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70.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8.95万元).


  (2) 项目支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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