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15 00:00 信息来源:怀化市农业农村局
局属各单位、市蔬菜办: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新风,根据怀文明委〔2014〕6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局开展文明科站、文明标兵、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文明科站评选对象为局属各科(室、站、中心、支队)、市蔬菜办;文明标兵评选对象为本局和市蔬菜办全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文明家庭评选对象为本局和市蔬菜办全体工作人员的家庭。
二、评选名额
2014年评选文明科站3个,文明标兵3个,文明家庭3个。
三、评选条件
(一)文明科站评选条件
1、班子团结有力,工作业绩突出。 班子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勤政务实、作风朴实,能充分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办事程序规范公开,服务群众周到细致,能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能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没有安全生产事故,各科站的业务工作要在全省或全市处于领先水平。
2、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能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学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学习氛围浓厚,文体活动健康。能坚持对干部职工开展业务知识学习、业务技能培训,形成自觉学习的良好氛围。积极参加市农业局组织的文体活动,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4、办公秩序规范,工作纪律严明。 科站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脏、乱、差现象。干部职工上班时间着装整齐,仪表端庄,不穿背心、短裤、拖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在接待来访、接听来电时,做到待人热情、礼貌周到,没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干部职工全年未发生一起因违反作风建设被通报的行为。
(二)文明标兵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好、主人翁意识强,有崇高的理想和信念,集体观念强,讲奉献、顾大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踊跃积极;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各项检查评比无通报批评现象。
2、遵守规章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坚持正义、主持公道、不做老好人,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3、出勤率高,无迟到、早退、私自离岗等现象,工作效率高,无因遗漏、推诿、扯皮等现象受到领导批评。
4、文明礼貌、仪态端庄、团结同志、为人热情。
5、遵守公德,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关心集体,群众口碑好;各项集体活动无无故不参加现象,各项评比活动无因本人原因影响单位荣誉。
6、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技能,成绩突出。
7、年内无各种内、外部事故发生。
8、本职工作政绩突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情况优良。
(三)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2、家庭和睦、孝老敬亲、科学教子、睦邻友好、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
3、艰苦朴素、勤俭持家、红白事不大操大办。
4、热爱集体,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维护国家集体利益;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无损公肥私现象。
四、评选流程
1、由局属各单位、市蔬菜办于12月17日前向人事科递交申报审批表提出申请,申请前,各单位需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决定参评名单,申报审批表需经科站和分管领导签字或盖章;
2、人事科组织对候选名单实施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人员为局领导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3、候选名单及测评结果提交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可通报表彰。
怀化市农业局
2014年12月9日
附件一
怀化市农业局文明科站申报审批表
科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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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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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 见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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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组意 见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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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怀化市农业局文明家庭申报审批表
户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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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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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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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进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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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站 意 见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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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管 领 导 意 见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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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组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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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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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怀化市农业局文明标兵申报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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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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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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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进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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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站 意 见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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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管 领 导 意 见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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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党 组 意 见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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