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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怀化市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8 00:00 信息来源:怀化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农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市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现将《2014年怀化市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4年怀化市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怀化市农业局                                    

2014317日    

 

 

 

 

 

2014年怀化市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年我市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上级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农业农村改革,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以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努力提升依法护农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体制

1、重大事项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凡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二是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评估事项主要包括:行政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是否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是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是否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所涉及资金是否到位,以及是否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三是严格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对重大决策要跟踪执行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或停止决策执行。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科,其他科站配合)

2、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深入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按照“清权―确权―固权―亮权―督权”的总体工作思路,清理规范各种行政权力。进一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促使行政权力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运行,全面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用权过程网上监控,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进一步推进农业重大建设项目、行政执法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监察室、办公室,其他科站配合)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紧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规范、创新、建制”的主要任务,大力深化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环节、前置条件和层级,规范审批内容和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做好农业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加大审批事项精简整合和审批权限下放的力度。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和办理,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机制、目录化管理制度和定期公开等制度,开展审批事项实施办理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严格规范行政审批办理行为,确保农业系统行政审批工作依法、平稳、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办公室、经作站、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农环站等)

4、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一是组织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推动农业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及信访的有效衔接机制。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贯彻落实《怀化市农业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流程》,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人员,保障办案经费,为行政复议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认真做好应诉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进行答辩,积极履行出庭应诉义务,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处理法院的司法建议,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反馈办理情况。抓好农业生产事故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以及农业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科、执法支队、植保站、种子管理站,其他科站配合)

5、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配合上级立法机关开展立法调研。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备案审查等机制,逐步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努力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工作,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三统一”制度,把“三统一”工作与合法性审查、文件清理报备有机结合起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科、信息站,其他科站配合)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

1、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和省农委会关于加强农业执法工作的意见,全面实行农业综合执法,建立以农业综合执法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执法相结合的农业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执法体系。围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延伸农业执法监管环节,突出农业执法重点,延伸拓展农业执法领域,突出农业执法重点,抓住重要农事季节,采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方式,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一批坑农害农的大案要案,加强监督执法。(责任单位:、法规科、执法支队、植保站、种子站等)

2、着力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和备案审查制度,开展行政执法结果公开,以结果公开促执法规范。贯彻落实农业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健全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的纠正机制。健全执法证件信息化管理机制。(责任单位:法规科、执法支队、植保站、种子站)

3、推行行政处罚决定说理性工作。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存在较大争议的、属于听证范围的案件、本辖区内有较大影响的都应制作说理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要对事实认定、行为性质、裁量结果等方面进行充分说理。(责任单位:法规科、执法支队、植保站、种子站等)

4、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收集整理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重点做好行政处罚典型案件的评析,加强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实施行政处罚中的违法或不当行为。(责任单位:法规科、执法支队等)

三、深入开展农业普法工作

充分运用普法“宣传月”、送法律、送政策等方式,结合农事、农节、农情,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农业普法宣传活动。

1、做好干部职工学法工作。干部职工学法以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学法的重点是《行政诉讼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学习,继续完善农业系统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法制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通过干部学法活动,使农业部门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明显增强,从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责任单位:人事科、监察室、法规科,其他科站配合)

2、开展“农业法律进企入社”活动。以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重点对象,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开展“农业法律进企入社”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法律意识,2014年组织一次农业法律进企入社宣讲师资培训会,再由各县(市、区)组织宣传培训。(责任单位:法规科、经作站、科教科、执法支队、植保站、信息科等)

3、继续做好科技下乡维权工作。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继续组织乡和村级宣讲骨干开展农业法制宣传工作;结合春耕备耕“五送”服务活动、科技下乡、农业恳谈活动等送法下乡进村入户。(责任单位:法规科,科教科、执法支队、植保站、经作站、信息科等单位配合)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的一把手为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要高度重视自身法治意识的培养,大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领导能力;认真组织、协调、监督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他各项工作制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加强法制和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农业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农业行政管理职能和方式的转变。要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爱岗敬业的同志充实到法制和执法队伍,切实增强农业法制执法队伍力量。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加强法制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农业执法专业技能。法制、执法人员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增强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切实把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深入。

3、加强评价考核。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推动“三农”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保障。为确保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扎实、稳步地进行,在平时工作中,各区农业主管部门、机关各处室(局)、事业单位要加强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的落实,做好日常工作统计、材料收集和情况积累,按时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按时报送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怀化农业信息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