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5 16:17 信息来源:怀化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科
各县市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怀化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怀化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26日
根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湖南省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湖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要求,按照“低茬收割是关键、综合利用是根本、禁止焚烧是常态、有序焚烧要到位”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聚焦粮油主产区、主城区空气质量提升等重点区域,坚持疏堵结合、政府推动和市场作用相结合,按照“可还按标准还、应离尽量离”原则,构建布局合理、链条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到2027年,全面完成“五个一批”体系建设和“四大工程”提质升级,培育3个年利用能力万吨以上的规模主体,建设59个秸秆收储网点,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从2025年起稳定在95%以上。
(一)优先实施一批秸秆科学还田。统筹水稻、油菜、玉米等秸秆还田总体安排,优先分区域分作物推行秸秆低茬收割、粉碎还田、深翻覆盖等还田沃土技术模式。优化机械化还田技术体系,支持适宜机械应用推广,不断提升机械化还田能力。鼓励种植大户、合作社或社会化服务组织对水稻收割农机加装秸秆粉碎装置,加大秸秆还田农机及农机作业推广力度和覆盖面。支持种植大户、合作社实施秸秆就近堆沤腐熟还田,支持工厂化生产有机肥,促进秸秆间接还田。
(二)切实布局一批离田利用区域路径。立足各县市区地理特征、农业类型、种植结构、产业基础,探索构建离田“四区”区域布局,优化利用路径。在山区,重点发展秸秆养畜、秸秆栽培食用菌等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在连片集中平整地区,重点依托水稻、油菜、玉米主产区优势,打造规模化秸秆收储网络体系,重点建设秸秆收储、加工和转运中心,降低转运成本,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益,夯实秸秆“五化”利用基础;在连片丘陵地区,重点围绕养殖、水果、中药材、蔬菜等产业,推广秸秆饲料化、养殖垫料和秸秆沼肥联产等循环利用;在鹤中一体化主城区,重点引进和培育秸秆“五化”利用加工企业,重点发展生物质燃料加工和食用菌工厂化生产,建设秸秆高值化利用产业基地。
(三)着力建设一批收储网点。结合产业化发展需要,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一批标准化、可持续利用的秸秆收储网点。重点围绕粮食、油菜、玉米主产区,加快构建“重点片区有加工主体、重点县(乡镇)有收储中心、重点村有收储点”的收储加工转运网络,逐步实现收储网点容量与离田量相匹配。不具备收储网点建设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生产实际设置一批临时堆放转运点。引导社会力量和企业资本投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奖补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以村集体经济为依托、龙头企业为引领的“企业+收储运中心+专业合作社+收储点+农户”的收储转运加工产业体系,畅通秸秆收储渠道,秸秆资源量较大县做到全覆盖。
(四)持续培育一批利用主体。巩固提升粮油生产规模及产量,稳步提高县市区农作物秸秆产量、可收集量,持续壮大溆浦县、沅陵县、芷江县3个秸秆资源量较大县,引导辰溪县等县市区,发展成为秸秆资源量较大的县市区。重点支持秸秆资源量较大的县及条件成熟的县市区申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打造秸秆产业化利用样板。围绕秸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条,因势利导扶持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发挥区域性带动作用,形成集聚效应。加强招商引资和引技引智,引进一批有技术、有市场、有实力的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打造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主企业。鼓励在乡镇、村培育发展相关职业经纪人,延伸产业发展链条。
(五)深入推广一批技术模式。开展秸秆快腐、饲草提质、原料替代等核心技术攻关研究,熟化推广以秸秆为纽带的“秸-肥”“秸-饲-肥”“秸-基-肥”“秸-沼-肥”等生态种养、能肥协同的生态循环技术模式,推广一批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运营的典型模式。在水稻、玉米和油菜主产区,重点推广秸秆碎混、堆沤腐熟等还田培肥技术模式、秸秆提质稳质加工饲料化利用模式、秸秆原料加工利用模式等。在草食动物养殖集中区,推进秸秆饲料化多元利用,重点推广秸秆青/黄/混贮饲料化技术。在丘陵山区地带,发展林下食(药)用菌产业,重点推广林+菌+药轮作技术。鼓励探索草艺化、直燃发电、热解气化、秸秆代木、纤维原料、清洁制浆等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模式。
(一)实施秸秆利用全程机械化作业优化工程。围绕秸秆还田、离田利用所需,推进农机装备、农业技术、农业信息化集成应用,加快秸秆低茬收割(灭茬粉碎)、捡拾打捆、加工利用等小型、智能、实用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和引进推广。支持和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服务作业,加大农机作业补贴力度,推进秸秆设备更新迭代,将秸秆捡拾、打捆、加工等秸秆作业农机纳入农机作业补贴,实行“应补尽补”。培育具备秸秆机械化还、离田作业能力的各类服务组织11个以上,建立跨市作业协调机制,引导市内外服务组织在怀开展秸秆打捆作业服务等。
(二)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提升工程。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库,3年内培育年可利用市内秸秆3000吨以上的市场主体29家以上,其中3个秸秆资源量大县至少各培育1个年可利用市内秸秆量万吨以上的规模企业。创建和提档升级秸秆综合利用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综合农事服务中心)22个以上,秸秆资源量大县至少培育3个秸秆行业经纪人,其他县市区至少培育1个秸秆行业经纪人。
(三)实施秸秆收储运体系标准化项目建设工程。各县市区要建立秸秆回收机制,在现有秸秆收储体系基础上,因地制宜构建以产业化需求为依托的收储运网络,鼓励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拓展秸秆收储功能,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房屋使用权入股,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鼓励秸秆加工企业和产业化项目进园区。到2027年,建设1000平方米以上规模的村级收储点59个、3000平方米以上规模的乡镇收储中心3个。各收储点要按收储设计容量配套相应的消防设施。
(四)实施秸秆高值化利用推进工程。构建以饲料化、基料化利用、肥料化为主导,能源化、原料化利用协同发展的多元高值化利用格局。开展秸秆饲料营养价值提升技术攻关,建设区域性秸秆饲料产业集群;支持生产食用菌、育秧基质等基料化利用,推广菌菇生产、集约化育苗、无土栽培、改良土壤等技术;推进秸秆生产生物有机肥、商品有机肥、生物炭基肥等;支持颗粒燃料生产主体发展,拓宽生物质颗粒燃料利用市场,提高生物质颗粒燃料的秸秆占比,鼓励引进秸秆生物质发电企业,探索发展以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等为原料的沼气能源工程项目;发展壮大草艺、建材等产业,推动秸秆替塑、替木,实现秸秆多途径增值。对接“碳汇”“耕地保护”“防沙固沙”等国家战略需求,拓展秸秆高值化利用路径。到2027年,创建1个秸秆综合利用样板县。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秸秆综合利用主体责任,建立政府主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财政、科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凝聚工作合力。统筹研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科学确定本级年度目标、三年工作总目标,编制实施方案,将秸秆综合利用细化量化纳入县市区粮食安全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及下一年度项目资金推荐申报挂钩。加强工作调度,切实传导和压实工作责任,适时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地方加强督促指导。
(二)加强科技赋能。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成立市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组,指导各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熟化推广。鼓励成立秸秆综合利用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促进秸秆收集、运输、利用等环节的衔接,强化行业自律,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
(三)加强政策支撑。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作为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工作。各县市区要积极承接落实省级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奖补资金,制定奖补资金实施细则,明确奖补对象、标准、程序等。严格按要求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出台落实秸秆产业用电、用地、税收和金融信贷优惠政策,引导政策性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
(四)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理念、内容、题材、形式、方法,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亮点挖掘,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多角度、全方位讲好秸秆利用故事,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显示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