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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怀化市农村农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5-11-14 16:15 信息来源:怀化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和人数:怀化市农业农村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中共怀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怀化市乡村振兴局牌子。内设机构21个,包括:市委农办秘书科、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科、人事科(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执法科、农村改革和合作经济指导科、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产品加工指导科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科、市场信息与对外交流科、科技教育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种业发展和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农垦科、区域协作和帮扶科、监督检查科、机关党委。

下设事业单位包括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粮油和经济作物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个非财务独立事业单位及市农业经营事务中心、市农机事务中心、市农业科技教育中心3个财务独立的事业单位。

2、主要职责:(1)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市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4)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议与发展。(5)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6)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7)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8)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9)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10)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2024年怀化市农村农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11)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12)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境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14)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15)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16)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1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重点工作计划:以产业兴旺为抓手,迈出乡村产业振兴新步伐;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焕发农村面貌新气象;以人才振兴为抓手,增添干部队伍建设新活力。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1、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

依据怀财预〔20245文件,我单位2024年年初收入预算364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3642.18万元。年初支出总预算364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4.74万元项目支出217.44万元。2024年收入预算调整数145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调整540.06万元,其他收入调整444.21万元

2、2024年部门决算情况

2024年度决算总收入5092.34万元。2024年度决算总支出509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5.03万元,占总支出的67.45%;项目支出1657.31万元,占总支出的32.55%。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3435.03万元 ,具体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2841.44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政策规定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基金及工伤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838.38万元。包括日常运行正常办公经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职工福利费、税金及附加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5.40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退休人员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抚恤金、独生子女奖励金等支出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4年度市本级、省级和中央财政安排我局专项资金1657.31万元,安排业务工作和专项资金项34

2、专项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4年专项资金实际使用1657.31万元,专项项目预算支出完成率100%。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1)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

为加强专项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成立局机关纪委、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工作的询价组,根据怀化市市本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构成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

2)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的执行

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严格按制度执行:年初预算---预算批复--计划申报--项目执行。大额资金支出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项目招标、评审、结算按政府采购办、投资评审办、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农业科要求进行,确保资金使用公开、公正、科学、高效,专款专用、不被挤占、挪用、借用或随意调整,实行报账制管理等原则执行。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按照怀化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105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8.18万元。对于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全部按照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为确保各专项项目实施,业务科室制定业务管理制度及业务管理实施方案,并建立业务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各专项项目实施监测、检查和验收。

专项资金管理形成了管理闭环:事前申报采购计划--实施中对资金投向及年度资金调度进行详细规划--项目完工按流程验收--项目支出按预算科目编报财务决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估。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24年度新增固定资产、办公家具和办公用品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配置管理,建立了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使用、审批、稽核等内部管理规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对照怀财绩〔202546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指标,我局从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济性分析

一是实行零基预算:预算严格实行一上一下、二上二下的管理体制,即:局本级和二级部门预算单位结合2024年工作任务编制经费预算,作为三重一大事项报市农村农业局局党组审定(一上、二上);市财政局根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合格后下达资金批复计划(一下、二下)。2024年批复年初预3642.18万元,调整预算1450.16万元,实际支出5092.34万元。

二是成本(预算)节约情况。2024年发生基本支出3435.03万元,项目支出1657.31万元。基本支出是日常工作运行必需支出,项目支出是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

(二)效率性分析

2024年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一主线,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粮食生产实现“双稳双增”,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1.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一是精准做好监测帮扶。深入推进“一户一画像、一户一套餐”防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全市现有监测对象22478户60402人,户均帮扶措施达4.68条,已消除风险9721户26377人。二是全面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五类”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一人失学辍学,家庭医生签约75.34万人、实现监测户全覆盖,实施并竣工危房改造项目655户,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三是千方百计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抓实就业帮扶和产业帮扶“两个关键”,实施返乡创业项目2356个,36万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为省定目标任务的109.3%,建设就业帮扶车间446个、吸纳脱贫劳动力5432人就业;实施省产业帮扶重点项目90个,18.5万户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均落实产业帮扶措施。四是扎实开展有效衔接问题排查整改。中央考核反馈湖南省、要求各市州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的11个面上问题,省考核反馈怀化市各县市区的77个问题,以及全市自查出的1055个具体问题,均已整改到位。辰溪县顺利通过省级摘牌验收。

2.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维护粮食安全。一是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创建市级领导联系粮食生产千亩综合示范片17个,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25亿元,全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463.64万亩,粮食总产达197.26万吨,粮食平均亩产425.5公斤,增速均位居全省前列,其中产量增速位居全省第一,实现了粮食生产“双稳三增”。湖南日报专版报道《五溪大地丰盈曲—怀化市抓好粮食生产扛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重任写实》。二是严格落实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全面开展设施农业监管,高质高效完成全市“土壤三普”工作,积极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分类施策推进0.33万亩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完成新增耕地“非粮化”问题整改0.82万亩。三是深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扩面提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专项行动,全年投入财政资金6.68亿元,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5.44万亩,四是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全市猪肉、牛肉、羊肉、家禽和禽蛋累计产量分别为21.67万吨、2.05万吨、0.9万吨、3.51万吨、5.65万吨,有效保障了市场肉类供应。认真开展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没有发生区域性、原发性、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稳定向好。五是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全市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498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率100%。六是积极推进农机化水平提升。全市水稻、油菜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同比增长2.5%、2.58%,农机专业合作社实现“空白乡镇清零”,完成水稻机插机抛作业面积8.1万亩。七是全力做好农业救灾抗灾工作。面对6月份洪涝灾害,全力抓好抗灾补损,下拨救灾资金0.65亿元,改种补种农作物7.43万亩,修复田间基础设施72.39万米,修复蔬菜大棚2400座。

3.加快建设现代化乡村特色产业体系,夯实乡村发展根基。一是三大农业产业链发展跑出新速度。着力推进种业、中医药、绿色食品三大农业产业链发展,共引进招商项目109个,总投资272.42亿元。全力打造“国际种业之都”,组建怀化市种业协会,杂交水稻制种提升至18.6万亩、同比增长29%,面积和产量占全省45%、排名全省第一,占全国10%、市州排名全国第三;生产优质种子3000万公斤以上,创历史新高;通过国家审定农作物新品种21个,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权6个,与邓兴旺院士团队签约建设怀化·安江作物分子设计育种研发中心;首届安江杂交水稻大会成功举办。新增中药材种植面积17.8万亩、为年度任务的118.6%,总面积达143万亩,居全国地级市前列;新建生态种植示范基地24个、GAP种植基地15个。食品产业链实现总产值478亿元,同比增长 8.5%;其中,规模以上加工企业实现总产值49.9亿元,同比增长8.7%。二是农业经营主体实现新增长。新增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达到5家,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4家、达到73家,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26家、达到267家,培育产值过亿企业23家;总计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9055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68家、省级示范社250家、市级示范社397家;总计建设家庭农场总量3601家,其中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248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44家;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同比增加5.7%。四是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实现新突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增速全省笫一。三季度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同比增长3.0%,增速全省第三。农业劳动生产率完成2.85万元,同比增长2.8%。五是农产品产销对接取得新成效。成功注册“怀乡怀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集体商标,并在北京发布;碣滩茶、麻阳柑桔、黔阳冰糖橙品牌价值分别达30.42亿元、38.63亿元、33.4亿元;全市“两品一标”产品新增61个,达到308个;农产品出口额达到12.46亿元,同比增长180%,增速全省第一。六是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绩。新晃县、靖州县、通道县评为全省县域经济先进县,每个县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1000万元。溆浦县评为全省县域经济创新进位县,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200万元。辰溪县、中方县获批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每个县分别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3000万元。

4.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着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一是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调整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共五美”怀化模式,实施整治提升项目125个,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100%、94%、89%,创建省级美丽乡村19个。怀化“五共五美”模式被农业农村部在全国推荐,辰溪“六自”模式被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推广。洪江市获评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二是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开展“微宣讲、大振兴”等文明新风培育活动,深化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靖州乡村治理“六联共治”模式作为湖南省乡村振兴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三是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组织开展“村BA”“村晚”“村歌”等多种类型活动,2024年湖南省和美乡村篮球活动(村BA)在辰溪县火热“开战”。“学用千万工程·礼赞丰收中国”2024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湖南主会场活动在洪江市安江镇成功举办。

5.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激活乡村振兴动力活力。一是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出台《怀化市农业领域土专家(田秀才)认定办法(试行)》,首批认定30名群众认可高、专业知识强的农业领域土专家(田秀才)。与湖南农业大学签署共同推进乡村振兴市校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建“科技小院”、培育“支农小队”、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小区”,湖南农业大学188名研究生组成的“支农小队”进驻94个乡镇指导农业生产。培训高素质农民2260人,完成农民教育培训12万人次。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目前全市已摸底核实3.12万户,完成率99.39%;加快构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组建了怀化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总计挂牌数40笔,挂牌面积1.65万亩,挂牌金额1.06亿元。三是推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大力推广全产业链托管、农资集采服务等村集体经济发展八种新模式,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成功纳入中央、省财政重点扶持集体经济项目村140个,带动村集体增收600万元,受益群众25万余人。

(三)有效性分析

一是预算完成率。2024年年初预算3642.18万元,调整预算1450.16万元,实际支出5092.34万元,预算完成100%。

二是新建楼堂馆所面积和投资概算控制率。无新建楼堂管所情况。

三是公用经费控制率。2024年我局日常公用经费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295.18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218.4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35.16%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市乡村振兴局人员转隶市农业农村局,增加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是“三公经费”控制率。2024年度我局“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37.86万元,预算安排27.0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40.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乡村振兴局工作职责划入市农业农村局,承担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工作。

五是管理制度健全性。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程序,严格差旅费接待费支出标准、范围和程序的审核。

六是资金使用合规性。加强经费支出合规性审核和预算控制,严格按制度办事,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支出手续齐全,程序到位。

七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性。真实准确编制部门预算和决算,按时上报基础数据资料。对上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对标找差距。按规定时限和规定内容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以及绩效自评报告。

(四)可持续性分析

一是守住三条底线。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是抓住三个重点。扎实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治理。三是推进四项改革。稳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着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三社合一”改革。四是补齐三块短板。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前述对我局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反映出目前在整体支主要在预算执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预算支出执行与年初预算偏差大。因部分人员经费财政未纳入年初预算,如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年终绩效奖,以及年中预算追加中药材专班、人居环境专班工作经费乡村振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专项资金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导致部门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存在较大差异,预算控制率有待降低。

(二)绩效管理理念有待强化绩效管理宣力度还需加强相关业务科室对开展专项业经费支出绩效评价的认识有待提高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加强新预算法学习。加强新《预算法》学习,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科学编制单位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全面梳理财政支出政策,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按市财政局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单位内部理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三公经费”批。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定期开展实物资产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附件:附件1 怀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2 怀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怀化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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