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5 10:15 信息来源:怀化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和人数:怀化市农业农村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中共怀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内设机构18个,包括:市委农办秘书科、局办公室、人事科(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法规科、改革与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市场信息与对外交流科、科技教育科、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垦科、机关党委等。
下设事业单位包括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粮油和经济作物站3个非财务独立事业单位和市农村经营事务中心、市农业科技教育促进中心、市农机事务中心3个财务独立事业单位。
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4个,包括:怀化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怀化市农村经营事务中心、怀化市农业科技教育促进中心、怀化市农机事务中心。
2、主要职责:(1)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市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4)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议与发展。(5)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6)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7)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8)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9)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10)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11)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12)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境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14)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15)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16)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1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重点工作计划:以产业兴旺为抓手,迈出乡村产业振兴新步伐;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焕发农村面貌新气象;以人才振兴为抓手,增添干部队伍建设新活力。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1、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依据怀财预〔2023〕6号文件,我单位2023年年初收入预算47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4721.5万元。年初支出总预算47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3.56万元,项目支出357.94万元。
2023年收入预算调整数49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调整465.29万元,其他收入调整25.29万元;支出预算调整数497.89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年中追加预算497.89万元。收入预算调整数与支出预算调整数有差额的原因是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在2023年度支出7.31万元。
2、2023年部门决算情况
2023年度决算总收入5219.39万元。2023年度决算总支出521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0.89万元,占总支出的75.12%;项目支出1298.50万元,占总支出的24.88%。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3920.89万元 ,具体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3236.45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政策规定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基金及工伤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12.68万元。包括日常运行正常办公经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职工福利费、税金及附加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三公”经费方面,“三公”经费总支出42.56万元,较上年37.12万元,增加5.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实际开支3.96万元,较上年6.42万元减少2.4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实际开支32.17万元,较上年30.69万元增加支出1.48万元,增长4.82%,增加的原因机构改革增加公务用车一台。
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8.71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退休人员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抚恤金、独生子女奖励金等支出。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3年度市本级、省级和中央财政安排我局专项资金1298.50万元,安排业务工作和专项资金项目46个。
2、专项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3年专项资金实际使用1298.50万元,专项项目预算支出完成率100%。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1)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
为加强专项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成立局机关纪委、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工作的询价组,局本级及局属各单位根据怀化市市本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构成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
(2)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的执行
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严格按制度执行:年初预算---预算批复--计划申报--项目执行。大额资金支出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项目招标、评审、结算按政府采购办、投资评审办、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农业科要求进行,确保资金使用公开、公正、科学、高效,专款专用、不被挤占、挪用、借用或随意调整,实行报账制管理等原则执行。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按照怀化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533.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7.56万元。对于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全部按照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为确保各专项项目实施,局本级及局属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业务科室严格按照相关质量控制体系、标准制定业务管理制度及业务管理实施方案,并建立业务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各专项项目实施监测、检查和验收。
专项资金管理形成了管理闭环:事前申报采购计划--实施中对资金投向及年度资金调度进行详细规划--项目完工按流程验收--项目支出按预算科目编报财务决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估。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23年度新增固定资产、办公家具和办公用品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配置管理,建立了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使用、审批、稽核等内部管理规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局本级及二级部门预算单位房屋19980.39平方米,原值521.91万元,车辆8辆,原值197.93万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对照怀财绩〔2024〕46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指标,我局从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济性分析
1、我局实行零基预算:预算严格实行一上一下、二上二下的管理体制,即:局本级和二级部门预算单位根据2023年日常农业工作正常开展所需公用经费、专项工作项目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结合2023年工作任务编制经费预算,作为三重一大事项报市农村农业局局党组审定(一上、二上);市财政局根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合格后下达资金批复计划(一下、二下)。2023年批复年初预算4721.50万元,调整预算490.5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在2023年度支出7.31万元,
实际支出5219.39万元。
2、成本(预算)节约情况。2023年发生基本支出3283.73万元,项目支出1198.24万元。基本支出是日常农村农业工作日常运行必需支出,各农村农业项目支出是根据农村农业工作及发展规划要求必需支出。
(二)效率性分析
2023年我市五大农业产业链建设全链条发力,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千亿元大关。全市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资金15.39亿元,同比增长46.5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52元,同比增长7.6%,增速全省排名第3位。
1.在粮食生产方面。建立市级领导带头联县抓粮食生产、带头办粮食生产示范片、带队开展粮食生产专项督察、耕地抛荒治理问责等制度,市级领导联系粮食生产千亩综合示范片16个。完成粮食播面471.74万亩,其中水稻318.91万亩(再生稻7.35万亩),旱杂粮152.84万亩(大豆13.5万亩、大豆玉米复合带状种植7.64万亩、玉米95.04万亩)。8个县市获全省水稻机插机抛秧社会化服务项目,沅陵县、麻阳县获全省设施农业示范基地项目,4个乡镇获全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深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扩面提质,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使用,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面开工。深入推行“田长制”,巩固治理耕地抛荒成果,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专项治理,有力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加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
2.在乡村产业发展方面。积极推进县域经济特色化差异化高质量发展,出台《怀化市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及其考核评价办法,明确县市区发展“一主一特”或“一主两特”产业。扎实推进现代中药种植加工及大健康、种业及粮食加工、水果、现代畜牧业、油茶及其他油料加工五大农业产业链建设。新增中药材种植18万亩,完成杂交水稻制种播面14万亩。夏收油菜籽21.5万吨、产值17亿元。新造油茶3.75万亩、低改4.19万亩。完成老果园改造17.72万亩。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大湘西区域中心落户怀化,沅陵县官庄镇获评全国农业产业强镇,溆浦县山背村获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麻阳县获评全省返乡创业典型县。农业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成功举办“一粒种子 改变世界”原创民族音乐会、海峡两岸农业文化交流活动、怀化冰糖橙品鉴暨产销对接会,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达3.3亿元。
3.在乡村建设方面。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实施“怀乡五百工程”,以“比武打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共五美”模式在全国推介,公众满意度达99.65%,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宣传报道。怀化市、沅陵县、新晃县、会同县获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先进市县。完成改厕3.16万个,“厕所革命”大比武全省第1。中方县桐木镇桐坪村、洪江市安江镇下坪村、会同县堡子镇黄旗村入围全国“和美乡村百佳范例”。获批省级和美乡村4个。
4.在乡村治理方面。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健全“党建+微网格”机制。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探索建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八种模式”,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行政村达100%。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发放乡村振兴共享贷5.4亿元。会同县堡子镇、辰溪县溪口村、溆浦县刘家渡村、新晃县伞寨村、靖州县贯堡渡村、洪江市下坪村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辰溪代表队荣获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农民篮球邀请赛冠军,选送村歌《冰糖橙之恋》荣获2023中国村歌大赛二等奖。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一体推进警源、诉源、访源“三源”共治改革,经验做法得到全面推介。
5.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怀化市获评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市,溆浦县、麻阳县、沅陵县、辰溪县、洪江市获评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工作现场会在怀化召开。扎实开展“一户一画像、一户一套餐”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经验做法在全省防返贫监测会议上推广。
(三)有效性分析
1、预算完成率。2023年年初预算4721.5万元,调整预算497.89万元,实际支出5219.39万元,预算完成率110.55%。
2、新建楼堂馆所面积和投资概算控制率。无新建楼堂管所情况。
3、公用经费控制率。2023年度我局日常公用经费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307.34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355.9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86.36%,主要原因是: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4、“三公经费”控制率。2023年度我局“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42.56万元,预算安排34.84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22.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2022年度受新冠肺炎影响,“三公”经费决算数相比历年决算数偏低,加之,2023年奋力恢复社会经济发展,增加了部分临时性业务工作。
5、管理制度健全性。局本级及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程序,严格差旅费和接待费支出标准、范围和程序的审核,购买中介机构服务的支出按统一的标准和审批程序执行。
6、资金使用合规性。严格落实有关公务支出标准。加强经费合法合规性审核和预算控制,严格按制度政策办事,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支出手续齐全,程序到位。
7、预决算信息公开性。真实准确编制部门预算和决算,按时上报基础数据资料。对上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对标找差距。按规定时限和规定内容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以及绩效自评报告。各项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及时、完整、真实,更加细化,部门预决算信息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四)可持续性分析
需要资金支持2023年农村农业工作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1.守住三条底线。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抓住三个重点。扎实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治理。3.推进四项改革。稳慎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着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三社合一”改革。4.补齐三块短板。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前述对我局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反映出目前在整体支主要在预算执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预算支出执行与年初预算偏差大。因部分人员经费财政未纳入年初预算,如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绩效奖,以及年中追加中药材专班、人居环境专班工作经费、乡村振兴、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专项资金,导致部门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存在较大差异,预算控制率有待降低。
(二)绩效管理理念有待强化。绩效管理宣传力度还需加强,相关业务科室在专项业经费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管理的认识有待提高。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站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二)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按市财政局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政府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预算法》等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