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0 10:19 信息来源:怀化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怀化市农业农村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中共怀化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内设机构18个,包括:市委农办秘书科、局办公室、人事科(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法规科、改革与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市场信息与对外交流科、科技教育科、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垦科、机关党委等。
下设事业单位包括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粮油和经济作物站3个非财务独立事业单位和市农村经营事务中心、市农业科技教育促进中心、市农机事务中心3个财务独立事业单位。
2023年局本级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 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事业编制192人)。
2、项目的实施依据
项目实施依据是:《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怀政发〔2015〕8号)、《怀化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下达2023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怀财预〔2023〕6号)、《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化市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等。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用于完成新农村建设、农业危险性有害物防控和救灾等农业专项业务工作。
(2)城区“菜篮子”工程及融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工作经费:用于完成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整体品质提升及融入大湾区工作。
(3)湖南省农业劳模现金补贴:主要用于发放省部级以上劳模荣誉津贴和特困补助。
(4)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耕地质量管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经费。
(5)2023年市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勘测选址、初步设计评审、专项监督、项目管理、激励评价等工作。
(6)市人居办中国农村杂志合作专项经费:与中国农村杂志社签署2023年合作协议,经费主要用于刊物订阅、总结怀化人居环境整治经验做法、策划专家交流会等。
(7)粮食安全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等专项工作。
(8)农业生产投入品检测经费:主要用于农业生产领域投入品检验检测相关工作。
(9)农业综合执法经费:用于改善我市农业综合执法装备条件,提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素质,打击农业违法行为相关工作。
(9)省农博会经费:用于完成展会展示展销、重点产业招商、每年参加省农博会的筹备、召集、宣传等运行费用。
(10)种业振兴及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农作物种子(种苗)的资源普查及收集相关工作。
(11)生猪屠宰环节病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及补贴资金发放。
(12)2022年市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主要用于市本级农产品的农残定量检测及稻谷重金属检测。
(13)中药材专题宣传片、编印宣传画册:主要用于怀化中药材产业宣传片拍摄及宣传画册印刷。
(15)烟叶生产领导小组烟叶科技服务项目缺口资金:用于烟叶科技服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16)烟叶科技示范基地项目补助:用于烟叶示范基地项目补助。
(17)中药材专班2023年工作经费:主要为中药材专班工作经费,用于专班差旅费、办公用品的购置、会议费、印刷费、租车费等。
(18)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经费:用于完成土壤表层样点外业调查及专班差旅费、办公用品的购置、会议费、印刷费、租车费等。
(19)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用于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工作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交通费、打擂台等相关费用。
(20)乡村振兴工作经费:用于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21)海峡两岸农业文化交流活动经费:用于举办两岸农业文化交流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22)重大重点课题经费:用于支付专家课题费。
(23)怀乡杯湖南省和美乡村篮球大赛:用于村BA篮球赛。
(24)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农产品抽检经费:用于全市轻中度污染耕地稻谷、蔬菜等农产品检测抽样工作。
(25)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用于粮油作物重大病虫鼠害监测、防控、农药减量及控制病虫危害损失等相关工作。
(26)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与管理:主要用于沅水流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
(27)2023年省级农药安全监管资金:主要用于农药安全监管所产生的平台建设、差旅费等。
(28)2023年省级农产品绿色有机品牌认证补助资金:用于两品一标获证企业的认证费及检测费的补贴。
(29)2023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第一批):智慧渔政信息系统运营维护,渔政执法车船油料、看护、维保、禁捕宣传、执法等相关工作。
(30)2023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用于农村实用新型农民培训。
(注:农业科技教育促进中心、农村经营事物中心专项资金绩效报告另附)。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力绘就山乡巨变新画卷,守住三条底线,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抓住三个重点,扎实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治理;推进四项改革,稳慎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着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三社合一”改革。补齐三块短板,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2023年五大农业产业链建设全链条发力,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千亿元大关。全市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资金15.39亿元,同比增长46.57%。坚持“巩固衔接”并重,率先开展“一户一画像、一户一套餐”行动,动态监测、精准帮扶防返贫对象5.08万人,消除返贫风险2.38万人。精准落实就业帮扶政策,脱贫人口稳定就业34.42万人。
(1)生态效益
出台《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实施“怀乡五百工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实施方案》,围绕“五美”(庭院美、村落美、田园美、乡风美、生活美)目标,突出“五治”(治厕、治水、治垃圾、治房、治乡风)重点,创新实施“打擂台”机制,探索形成了以“同台共比、五治共举、村户共美、党群共建、产业共融”“五共五美”模式,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公众满意度达99.65%。农业农村部简报刊发《湖南怀化:“五共五美”绘就和美乡村新画卷》,《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进行推介。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交流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模式(湖南怀化)研讨会在怀化召开。获批省级和美乡村4个。
(2)社会效益
粮食产能不断提升,关键在于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怀化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新建高标准农田24.88万亩,实施投贷联动投融资模式创新亩均投入3000元以上7.69万亩。“国际种业之都”扎实推进,岳麓山种业创新大湘西区域中心、杂交水稻全国重点实验室安江研究基地揭牌运行,合作共建老挝万亩水稻种植基地,成功举办“一粒种子 改变世界”籼型杂交水稻研究成功50周年暨种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
(3)经济效益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52元,同比增长7.6%,增速全省排名第3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共五美”模式全国推介,获评怀化市2023年改革创新典型案例A类之首。
全力推动农产品乘风“出海”。去年,怀化-万象中老图定班列怀化农产品出口东盟专列首发,全年农产品出口贸易总额5.7亿元,同比增长26.4倍。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聚焦“成链成群”发展,现代农业实现新突破,13个县市区县域经济竞相发展,五大农业产业链建设全链条发力。成功举办中国(怀化)—RCEP中医药产业对接会、“山海相连 共谋振兴”海峡两岸农业文化交流活动。
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主体培育行动,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千亿元大关,一个个延链补链强链项目落地开花,一条条产业链加速延伸完善。海联食品获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5家,“两品一标”认证61个、达408个。麻阳冰糖橙出口柬埔寨、俄罗斯等7个国家地区,靖州楠竹产品成功打入欧美市场。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学习绩效评价相关内容,认真总结项目工作的开展情况,组织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如下:
(一)前期准备:根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文件要求,由计财科牵头成立自评工作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制定绩效自评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结合2023年的财务报表,实事求是地填写《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逐项对照指标,进行自评打分,认真撰写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同时收集相关佐证资料,确保自评工作真实客观、有据可依。
(三)分析评价:我局根据市财政下达的项目,按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严格执行支出审核、财务核算等制度,确保资金支出合理、合法、合规,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3年专项经费全年预算共计292.44万元,年中追加预算及省拨经费全年共计财政拨款收入905.8万元。资金到位1198.24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3年度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198.24万元。
(1)专项业务(工作)经费7.5万元:到位资金执行金额5.62万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经费,其中:办公费1.71万元,占支付资金30.43%;差旅费3.37元,占支付资金59.96%;印刷费0.37万元,占支付资金6.58%;维修(护)费0.17万元,占支付资金0.03%。
(2)城区“菜蓝子”工程及融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经费10万元:到位资金执行金额7.49万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经费,其中:办公费1.04万元,占支付资金13.89%;差旅费3万元,占支付资金40.05%;印刷费 0.69万元,占支付资金9.21%;劳务费0.09万元,占支付资金1.2%;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2.15万元,占支付资金28.71%;其他交通费0.09万元,占支付资金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3万元,占支付资金5.74%。
(3)农业劳模现金补贴:省级资金34.5万元,市财政配套拨付26万元,用于发放省部级以上农业劳模荣誉津贴和特困补助。到位资金执行金额60.314万元,余额0.186万元,执行率99.69%。
(4)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经费10万元:到位资金执行金额7.49万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经费,其中:办公费0.60万元,占支付资金8.01%;差旅费3.62元,占支付资金48.33%;印刷费 0.15万元,占支付资金2%;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2.1万元,占支付资金28.04%;其他交通费0.24万元,占支付资金3.21%;邮电费0.28万元,占支付资金3.74%;维修(护)费0.41万元,占支付资金5.4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9万元,占支付资金1.20%。
(5)2023年市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经费:到位资金执行金额70万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其中:差旅费14.49万元,占支付资金20.7%;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0.91万元,占支付资金1.3%;委托服务费14.1万元,占支付资金20.15%;培训费3.78万元,占支付资金5.4%;其他交通费0.16万元,占支付资金0.23%;办公费0.4万元,占支付资金0.57%;印刷费11.16万元,占支付资金15.9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占支付资金35.71%。
(6)粮食安全专项工作经费:主要为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相关工作日常运转经费,到位资金执行金额37.44万元,执行率100%。其中:办公费3.62万元,占支付资金9.67%;差旅费16.59万元,占支付资金44.31%;印刷费4.28万元,占支付资金11.43%;邮电费3.68万元,占支付资金9.83%;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3.74万元,占支付资金9.99%;委托服务费2.15万元,占支付资金5.74%;会议费2.85万元,占支付资金7.61%;培训费0.53万元,占支付资金1.42%。
(7)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到位资金执行金额82.5万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经费,其中:办公费0.12万元,占支付资金0.14%;差旅费27.11元,占支付资金32.87%;印刷费4.53万元,占支付资金5.50%;会议费25.48万元,占支付资金30.88%;其他交通费2.56万元,占支付资金3.10%;租赁费1.29万元,占支付资金1.5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41万元,占支付资金25.95%。
(8)市人居办中国农村杂志社合作专项经费:到位资金执行金额45.02万元,执行率100%,其中:差旅费0.95万元,占支付资金2.11%;印刷费26.5万元,占支付资金58.86%;培训费7.37万元,占支付资金16.37%;租赁费1.2万元,占支付资金2.6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占支付资金19.99%。
(9)农业生产投入品检测经费: 到位资金执行金额37.44万元,执行率100%。其中:办公费5.09万元,占支付资金13.60%;差旅费8.50万元,占支付资金22.70%;会议费0.11万元,占支付资金0.29%;维修(护)0.24万元,占支付资金0.64%;电费3.37万元,占支付资金9.00%;印刷费1.5万元,占支付资金4.01%;维修(护)费3.52万元,占支付资金7.08%;委托业务费17.88万元,占支付资金47.7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8万元,占支付资金0.48%;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57万元,占支付资金1.52%。
(10)农业综合执法经费:到位资金执行金额18.72万元,执行率100%。其中:办公费1.68万元,占支付资金8.97%;差旅费7.73元,占支付资金41.29%;印刷费0.57万元,占支付资金3.04%;会议费0.75万元,占支付资金4.01%;培训费3.82万元,占支付资金20.4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万元,占支付资金 17.63 %;维修(护)费0.41万元,占支付资金2.19%;其他交通费0.46万元,占支付资金2.46%。
(11)省农博会经费:到位资金执行金额40万元,执行率100%。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占支付资金3.75%;委托业务费21.05万元,占支付资金52.63%;差旅费6.02万元,占支付资金15.0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9万元,占支付资金14.22%;其他交通费1.22万元,占支付资金3.05%,印刷费3.44万元,占支付资金8.6%;租赁费1.06万元,占支付资金2.65%;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02万元,占支付资金0.05%。
(12)种业振兴及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经费:到位资金执行金额3.74万元,执行率100%。其中:差旅费3.16万元,占支付资金84.49%;印刷费0.25万元,占支付资金6.68%;邮电费0.33万元,占支付资金8.83%;
(13)生猪屠宰环节病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到位资金执行金额14.98万元,执行率100%。用于支付金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环节病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14)中药材专班2023年工作经费:到位资金执行金额50万元,执行率100%。其中:差旅费20.77万元,占支付资金41.54%;印刷费1.65万元,占支付资金3.3%;会议费0.65万元,占支付资金1.3%;培训费14.98万元,占支付资金29.96%;其他交通费0.2万元,占支付资金0.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5万元,占支付资金23.5%。
(15)中药材专题宣传片、编印宣传画册:到位资金执行金额75万元,执行率100%。全部用于中药材专题宣传片及宣传画制作的委托业务费。
(16)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到位资金执行金额80万元,执行率100%。其中:办公费7.86万元,占支付资金9.83%;差旅费23.06万元,占支付资金28.83%;印刷费8.98万元,占支付资金11.23%;邮电费 1.96万元,占支付资金2.45%;委托业务费3.97万元,占支付资金4.96%;培训费8.65万元,占支付资金10.81%;维修(护)费6.57万元,占支付资金8.21%;劳务费2.15万元,占支付资金2.6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占支付资金4.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5万元,占支付资金16.87%。
(17)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经费:到位资金执行金额49.45万元,执行率98.9%。其中:办公费1.2万元,占支付资金2.4%;邮电费0.18万元,占支付资金0.36%;差旅费19.58万元,占支付资金39.6%;会议费1.67万元,占支付资金3.39%;培训费0.95万元,占支付资金1.93%;专用材料费0.65万元,占资金支付1.31%;委托业务费3万元,占支付资金6.0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7万元,占支付资金9.04%;其他交通费0.07万元,占支付资金0.1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85万元,占支付资金23.97%;新增固定资产5.83万元,占支付资金11.79%。
(18)2022年市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到位资金执行金额159.93万元,执行率99.96%。其中:印刷费0.53万元,占支付资金0.32%;差旅费0.65万元,占支付资金0.41%;会议费0.19万元,占支付资金0.12%;专用材料费0.33万元,占支付资金0.21%;其他交通费0.19万元,占支付资金0.12%;委托业务费157.04万元,占支付资金98.1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万元,占支付资金0.63%。
(19)重大、重点课题资金:到位资金执行金额1万元,执行率100%。用于支付专家课题费。
(20)烟叶生产领导小组烟叶科技服务项目缺口资金:到位资金执行金额2万元,执行率100%。
(21)烟叶科技示范基地项目补助:到位资金执行金额2万元,执行率100%。
(22)海峡两岸农业文化交流活动经费:到位资金执行金额10万元,执行率100%。
(23)“怀乡杯”湖南省和美乡村篮球大赛(村BA)怀化赛区选拨赛活动经费:到位资金执行金额22.21万元,执行率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9万元,占支付资金2.21%;其他交通费0.36万元,占支付资金1.6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36万元,占支付资金96.17%;
(24)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农产品抽检经费(省级资金):到位资金执行金额23.81万元,执行率98.59%。其中委托业务费23.81万元,占支付资金100%。
(25)2023年省级农产品绿色有机品牌认证补助资金(省级资金):到位资金执行金额14.52万元,执行率85.41%。支付资金全部用于对绿色食品认证企业的费用补贴,资金未执行完毕的原因是部分企业当年的绿色食品有机认证证书暂未下达,故未支付补贴。
(26)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救灾资金:到位资金执行金额6.39万元,执行率42.6%。其中:印刷费1.3万元,占支付资金20.34%;差旅费4.54万元,占支付资金71.05%,会议费0.55万元,占支付资金8.61%。
(27)2023年省级农药安全监管资金(省级资金):到位资金执行金额8.89万元,执行率89.9%。其中:差旅费0.91万元,占支付资金10.23%;委托业务费2.68万元,占支付资金30.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8万元,占支付资金39.15%;其他交通费1.16万元,占支付资金13.05%;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6万元,占支付资金6.75%。
(28)2023年渔业资源保护资金(省级资金):到位资金执行金额8万元,执行率100%。其中差旅费1.5万元,占支付资金18.75%;委托业务费6.5万元,占支付资金81.25%。
(29)2023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省级资金):到位资金执行金额60万元,执行率100%。其中:办公费6.4万元,占支付资金10.67%;差旅费10.65万元,占支付资金17.75%;租赁费2.92万元,占支付资金4.87%;培训费2.86万元,占支付资金4.77%;专用材料费3.13万元,占支付资金5.21%;劳务费0.11万元,占支付资金0.18%;
委托业务费23.16万元,占支付资金38.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2万元,占支付资金5.87%;其他交通费0.27万元,占支付资金0.45%;专用设备购置6.9万元,占支付资金11.5%,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08万元,占支付资金0.13%。
(30)2023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省级资金):到位资金执行金额56万元,执行率100%。资金全部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训。
(注:农业科技教育促进中心、农村经营事物中心专项资金绩效报告另附)。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在资金管理制度方面,建立了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使用财政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提出更为具体的要求。
(2)在资金管理方面,能够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专人管理、专项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重大支出开会集体审议,确保资金使用公开、公正、科学、高效。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局严格执行《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怀化市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制度,实行项目责任制管理。主要领导负责项目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的管理。项目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在市财政局业务部门的指导各科室的齐心协力下,有制度作制约、有措施做保障,如期圆满完成。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项目资金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项目管理和实施成效,我局严格按照部门“三定”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
一是建立工作推进制度。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加快每项工作进程,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坚持财务管理制度。坚持谁经手谁报销、实报实销的原则,严格管理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重视预算支出绩效评估工作,强化了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加强了全年预算管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财务制度健全并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资金使用合规,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有关文件的规定,实行专账管理,并按照具体救助的支出项目单独记账,分别核算,不存在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情况;财务监控有效。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监管机制,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财务报账审批程序、合同协议审批程序、费用结算程序,明确中心内物资、项目采购要求、流程,特别是对我局实施的建设或维修项目严格按照财政相关项目评审、公开公平竞价等规定开展,在所有采购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相关财政要求执行,坚持勤俭节约、非必要不采购和廉洁自律纪律要求。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06.03亿元,同比增长3.6%。大力推进现代中药种植加工及大健康、种业及粮食加工、水果、现代畜牧业、油茶及其他油料加工五大农业产业链建设,新增中药材种植20万亩,完成杂交水稻制种14万亩,新造油茶3.75万亩、低改4.19万亩,完成柑橘品改17.7万亩,出栏生猪410万头。完成播面462.42万亩、实现产量196.15万吨,亩均单产提升7.44公斤达424.2公斤,实现播面、产量“双稳双增”。水稻、油菜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75.68%、60.67%。沅陵县、会同县获评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沅陵县获评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先进县。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我局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有完善的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地执行,从而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项目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