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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民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9-01-18 11:36 信息来源:怀化市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局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局办公室或信息中心(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德善路568号,邮编:418000,办公室电话:2232044,信息中心电话:2235742)。

一、概述

2018年,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要点》,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规范管理,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推动全市民政工作发展、促进我市民政建设步伐。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由张勇局长任组长、姚茂术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对相关工作进行督查。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凡是人民群众或民政服务对象关系密切的政策制定或调整、社会关注的有关工作或事项、社会和群众普遍要求事前告知的事务等,我局都会在第一时间公布在网上。凡是发布、修改行政权力事项的,局办公室第一时间收集并进行更新。市局办公室的同志将采集、梳理和发布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完成。

(三)围绕公开重点,加大公开力度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重点难点工作,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社会福利、财政预决算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不断把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形式。二是进一步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程序、更新维护、保障措施等。三是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同步更新维护机制,明确了局机关从发文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程序、步骤,加强审核,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决不随意公开,从而达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四是及时对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文备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2018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怀化民政网站平台为主要载体,辅之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止,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27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回复网站留言咨询52条,“怀化民政”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20条。按照国务院要求,突出加大了对社会救助信息的公开力度,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办理流程等信息均在网上或基层公开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条,并及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明显,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加大;二是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主动公开信息更新频率不高。

针对存在的不足,在新的一年里市民政局将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和改进方向,主要改进措施是:

1.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培训教育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教育,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充实加强工作力量,把政府信息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2.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加大对政策文件、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及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等情况的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在出台前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觉接受法律、监察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

3.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协调会商、监督评议、虚假信息澄清等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切实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公开程序,推进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

4.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不断提升便捷服务能力,推进线上线下协同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