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年报

怀化市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7-02-17 09:20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局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局办公室或信息中心(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德善路568号,邮编:418000,办公室电话:2232044,信息中心电话:2235742)

一、概述

我局自2008年5月1日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此项工作以来,我局坚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开通网上依申请公开渠道,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我局信息公开的需求。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和信息中心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公文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同步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信息采集与发布、更新流程、信息公开考核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有力推进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

2016年以来,我局不断拓展、丰富、完善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一是加强怀化民政网站平台建设。我局始终把怀化民政网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不断推进网站建设,增加了信息公开子栏目,增强了信息检索功能,使信息浏览、查询、检索更加便捷和准确。二是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事项、依据和办事程序的公开力度,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相关事项。三是适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四是认真受理电话咨询和“市长热线”的交办件。此外,我局还积极牵头推进乡镇、街道、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和窗口建设,及时向群众公开相关民政政策、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提高民政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形式。二是进一步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程序、更新维护、保障措施等。三是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同步更新维护机制,明确了局机关从发文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程序、步骤,加强审核,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决不随意公开,从而达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四是及时对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文备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2016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怀化民政网站平台为主要载体,辅之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止,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52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按照国务院要求,突出加大了对社会救助信息的公开力度,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办理流程等信息均在网上或基层公开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近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不够;二是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完善;三是网上互动不够经常;四是对基层民政部门的指导不够有力。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目标,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具体来讲,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不但公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而且将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的信息,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在出台前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是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的上网力度,大力推进网上办事,规范审批过程,公开有关信息。三是进一步做好网站在线访谈、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等互动栏目建设,对新出台的政策及时进行解读,开展网上咨询交流活动。四是做好对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局属相关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五是着力融合民政业务“大数据”,发挥好“互联网+监督”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