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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民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6-01-07 11:42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局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局办公室或信息中心(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德善路568号,邮编:418000,办公室电话:2232044,信息中心电话:2235742)。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开通网上依申请公开渠道,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我局信息公开的需求。

1.强化责任落实。年初,市民政局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专门议题列入局长办公会研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下达责任目标,加强统筹协调。同时,明确各处室和相关单位为主要责任单位,组建联络员队伍,落实责任到位。

2.修订公开目录。我局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更新了原有的“信息公开指南”,重新编制了最新的“信息公开目录”,并对目录内容查漏补缺,做到无空白栏目,无不对应信息。

3.完善长效机制。根据市政府要求,对前期制定的《市民政局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进行完善,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制度从三个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一是分工负责的责任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责任机构与责任人,界定各自职责范围与责任;二是上下联动的运行机制。通过系统内自查通报、设立网上政务公开监督举报电子邮箱、开展系统内民主评议活动等形式,加强内外部监控、上下协调互动,推动工作落实;三是监督问责的约束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并与个人、处室评先奖励挂钩;对政务公开工作执行不力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视情进行相应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2015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怀化民政网站平台为主要载体,辅之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止,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3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按照国务院要求,突出加大了对社会救助信息的公开力度,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办理流程等信息均在网上或基层公开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明显,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和全面;二是在开展与公众的网上互动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在新型媒体宣传上需进一步加强。

七、下一步工作举措

2016年,我局将立足2015年发展的势头,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民政方面的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1.拓宽信息公开广度。把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工作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外的公文都主动公开。

2.不断加强网站建设。通过丰富栏目、更新内容、加强互动等方式,增强网站的时效性、新颖性、可读性和便民性,尽最大可能方便公众。

3.切实强化队伍建设。把政治强、业务精、素质好、服务优的同志充实到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中来。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提升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