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8 10:12 信息来源:怀化市民政局
张卫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社区食堂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城市社区186个,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点位数84个,城市社区覆盖率48%。农村社区数量195个,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点位数69个,农村社区覆盖率24%,平均每个县日供客能力达到514人次。积极探索“党建+养老”“物业+养老”“家政+养老”“专业社会组织+养老”等服务模式,出台激励措施推进社区老年食堂社会化市场化运营和可持续发展。如联合市慈善总会通过设立“惠老助餐、小善大爱”项目募集慈善助餐资金、认领养老助餐点等形式,在市区建立授牌“慈善长者餐厅”8家,充分发挥社会慈善力量,助力困难老人。
二、关于以社区为单位建设食堂的建议
加强社区食堂建设是落实商务部、民政部等13部门制定的《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必要条件,是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支持居家社区养老、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按照“便民、惠民、安全、规范”的原则,根据社区人口分布情况和服务需求半径,合理确定社区食堂的位置、规模和数量。选择人口相对集聚、交通便利的地方,优先选择位于建筑房屋第一层的社区公共用房、新建小区配建公共设施用房、小区外围门店等。充分考虑老年人、儿童的身体特点和生活需要,进行适老化、适幼化等无障碍改造,创建全龄友好环境。按照分步实施要求,2023年鹤城区规划建设27个社区食堂并投入运营,中方县规划建设2个社区食堂建设;2024年两地60%的城市社区建有社区食堂,到2025年实现所有城市社区全覆盖,基本形成布局均衡、主体多元、方便可及的社区食堂服务网点。鼓励社区食堂根据社区居民用餐需求、消费习惯等,采取线上线下途径,为社区居民提供个性化就餐、送餐、配餐等服务。社区食堂积极探索采取刷卡等信息化手段对老年人信息进行实时记录,对特殊困难人员在社区食堂就餐的,根据不同年龄、家庭情况等实施分类补贴。对60周岁至79周岁老年人每餐餐费实行8折优惠,80—89周岁老年人每餐餐费实行7折优惠,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餐餐费实行6折优惠。对本地户籍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人员中的重度残疾人、80岁以上困难老年人,给予每人每年400元的就餐补贴。
三、关于对接物业和城区优质企业开展配餐服务的建议
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对社区食堂运营实行等级评定和一次性奖补。经备案的社区食堂运营满一年后,向民政部门提出等级评定申请,由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财政、商务等部门开展等级评定工作。等级评定分A、AA、AAA三个等次,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改造并经评定等级提升的,按照提升到相应等级的奖补标准补差,奖励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5:5比例承担。研究制定水电气等优惠政策,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为社区食堂提供优质服务和收费优惠,其中用水、用气(燃料)等与居民用户实行同质同价,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免收有线电视开户费、城区普通宽带一次性连接费,优惠收取采用光纤接入或者接入距离较远等成本较高的宽带一次性连接费,通信费、收视费按当地最优惠标准收取。结合市直单位机构改革契机,充分发挥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统做好老年人助餐组织领导工作,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机制。老年人助餐工作已经纳入省市两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今年全市计划建成50家“怀味长者餐厅”,50家餐厅建成后将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运营,引进本地优秀的连锁化餐饮企业参与经营和管理,民政部门会专门根据要求统一长者餐厅标识标牌,研究制定专门的结算形式和食材采购标准,自觉接受职能部门和全社会监督,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