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2 09:37 信息来源:怀化市民政局
怀民案复字〔2020〕4号A类
对怀化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
答 复
李怀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幸福指数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改善基础设施,加大投入力度”的建议
在财政有限的情况下,2019年我市本级留存福彩公益金安排522万元用于本级养老服务发展,占本级留存福彩公益金总额的55.06%。
二、关于“科学合理布局,做到有处可住”的建议
今年,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元年,根据省厅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怀化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我市将通过新建、提质升级、转型发展等具体措施,基本形成县、乡(镇)供养服务设施相衔接,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功能基本完备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兜底保障体系,确保到2020年,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全面落实。
三、关于“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幸福指数” 的建议
市本级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养老护理员的培养、培训,每年开展的免费培训均达500人次,用于提高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管理水平,提高护理人员服务技能。今年初,为缓解疫情影响对集中培训的影响,利用网络授课的方式,组织全市200多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由省民政厅组织的网络养老业务培训。目前,会同县敬老院工作人员平均年龄已经由63岁降低到58岁,院长和炊事员基本报酬由17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其他工作人员由120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绩效报酬按人均每月400元下拨到乡镇,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待遇。
四、关于“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和“夯实养老服务基层,推动延伸服务” 的建议
根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医养融合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鼓励各养老机构开展医养融合,同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和项目支持力度,落实各项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等政策,引导、激励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医疗等服务机构,为特困人员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我市制定的《实施方案》中也明确提出,新建和提质升级后的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要实行社会化运营,在保障五保供养的基础上,多余的床位要向有需求的社会老人开放,要开展延伸服务,向周边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以上答复,您如有什么意见,请填好《提案办理征求意见表》,寄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怀化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0日
签发人: |
张 勇 |
承办科室: |
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
联系人: |
张钧涵 13874550281 |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2份,市政协提案委员会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