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2 09:40 信息来源:怀化市民政局
怀民案复字〔2020〕5号A类
对怀化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48号提案的
答 复
民盟怀化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养老事业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农村养老服务顶层设计和持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制度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出台了《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医养融合加快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怀化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怀化市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我市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的通知》等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关爱保护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政策文件,不断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从制度上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加大对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扶持力度,为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和政策保障。同时,我市将以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改革为契机,继续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制度,为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高政策支撑。
二、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和建设区域医养中心的建议
一是明确农村养老服务目标。为持续改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服务质量,从2020年起开展为期三年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行动。目前,我市已经制定并下发提质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等方式,实现“到2022年,县域范围内供养机构护理床位占比50%以上,社会化运营床位占比50%以上,有集中有供养意愿的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全面落实,保证所有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改到位”这一总体目标(这也是十四五期间我市农村敬老院发展的目标规划),在改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持续满足特困人员护理服务需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供养服务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向有需求的农村社会老人开放。二是强化机构建设。提质计划方案明确“新建的敬老院必须是具有区域性中心供养服务功能的机构”“加强机构管理、推行社会化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要求,提质升级后的机构将增强长期照护功能,增设失能、失智人员生活照护、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养护单元,供养服务功能逐步完善,服务能力大有改善。三是突出人才培养。全面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在未来三年,让敬老院内从事护理、康复工作的一线人员培训率达100%,推动机构落实一线护理人员最低薪酬保障制度。每年举办全市养老服务从业职业技能竞赛,实现养老服务人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与此同时,对有照护养老服务需求的家庭提供养老护理知识培训,提高家庭照护能力。
三、关于鼓励社会参与,加大敬老爱老宣传,营造尊老爱老社会氛围的建议
我市将在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行动的同时,充分发挥电视媒体,报刊杂志,官网专栏等平台宣传引导作用,加大全社会敬老爱老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加大家庭养老护理技能培训等方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升家庭照护老人能力,形成敬老、为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以上答复,您如有什么意见,请填好《提案办理征求意见表》,寄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怀化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