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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1 10:37 信息来源:怀化市民政局

怀化市民政局

关于公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民政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上级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相关部署,现就民政系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公告针对怀化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单位,在对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以下违规行为线索:

1.违反规定乱罚款、乱查封、乱收费,违规异地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粗暴执法,违法违规设置或者滥用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标准不一致、“小错重罚”以及不依法免罚、轻罚,不履行执法职责、拖延履行执法职责等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行为。

2.违反规定乱检查,包括违规下达检查指标,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不具备行政检查资格的单位和人员违规实施行政检查、未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实施检查、未制定或超出本单位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范围实施检查、同一行政检查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多项检查未合并进行、未按要求优先采取“无扰检查”方式、实施检查未出示行政执法证、未向检查对象出示检查码和检查通知书、未书面反馈检查结果、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检查事项或检查对象进行检查未按规定采取联合检查方式;入企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等。

3.行政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收受钱物等。包括接受相关企业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以观摩、督导、调研、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等。

二、举报方式

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投诉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举报电话:0745-2231375

举报邮箱:hhsmzjshzzglk@163.com

来访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德善路568号

三、注意事项

(一)请针对上述受理范围内的问题线索进行反映。其他非涉企执法及非民政职责范围的问题,请依法向其他主管部门反映。

(二)提倡实名举报。举报时请提供具体事实、证据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处置。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三)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或属于法定复议、诉讼期限内的事项,本机关不予受理。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营商环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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