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03 10:21 信息来源:怀化市民政局
怀化市民政局
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的
公 告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湖南省民政厅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市本级202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本级共收到各级福彩公益金3014.68万元,用于支持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265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522万元、市级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1227.68万元。我市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权责明确、分级负责,依法管理、规范使用,公开透明、监督问效”的原则,重点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着力服务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下达市本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265万元。
(二)支持方向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25万元。其中: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200万元;支持养老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5万元。
2.儿童福利类项目40万元。支持儿童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改造升级项目40万元。
(三)资金下达情况
2023年12月20日,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23〕98号),提前下达我市本级彩票公益金265万元。
2024年8月13日,经局党组研究并向财政部门申报,将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200万元指标调减至鹤城区民政局,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四)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养老职业技能人才培训≥60人,当年实际完成67人;实施儿童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改造升级≥1家,当年实际完成1家。
2.质量指标:养老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合格率100%,选拔6名护理员参加全省养老护理员比赛,荣获团体三等奖、个人三等奖2人。
3.社会效益指标:养老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显著提升、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明显提高;儿童福利机构安全水平、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高。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参加培训的养老护理员满意度达满意度达到100%。
三、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下达我市本级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522万元,其中用于市本级项目资金1386万元,补助各县市区项目资金136万元。
(二)支持方向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28万元。支持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和市域安联网建设项目210万元;支持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18万元(含市本级民办养老机构怀仁晋源老年公寓6万元,支持鹤城区华辉养老中心等5家民办养老机构12万元)。
2.儿童福利类项目400万元。支持怀化市儿童福利院提质改造项目200万元;支持怀化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提质改造项目200万元。
3.社会事务类项目680万元。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怀化市殡仪馆原址新建项目)480万元;支持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建设项目200万元。
4.社会公益类项目90万元。支持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项目补助20万元;支持社区慈善试点项目70万元(含市本级社区慈善试点项目14万元,支持通道县等4个县市区社区慈善试点项目56万元)。
5.福彩公益金奖励124万元。用于市本级项目资金56万元,补助各县市区项目资金68万元。其中:
①老年人福利类项目64万元。支持怀化市社会福利院长者照护中心运营补贴10万元,支持怀化市养老行业协会示范引领经费6万元。支持新晃县中山门社区等8个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48万元。
②社会事务类项目23万元。支持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建设项目13万元,支持怀化市救助站救助大楼维修改造项目10万元。
③社会公益类项目37万元。支持怀化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益宣传经费7万元,支持怀化市侗文化城公益设施建设10万元。支持鹤城区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项目补助20万元。
(三)资金下达情况
2024年10月22日,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湘财综指〔2024〕13号),下达我市本级彩票公益金1522万元。
(四)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实施安联网项目提质升级≥1个,当年实际启动1个;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6家,当年实际完成6家;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数量≥2家,当年实际完成2家;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7家,当年实际完成7家;开展养老行业协会示范引领≥1家,当年实际完成1家;实施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1家,当年实际完成1家;实施儿童福利设施(未保中心)建设≥1个,当年实际启动1个;实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1家,当年实际启动1家;实施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项目≥1个,当年实际完成1个;实施社区慈善试点≥6家,当年实际完成6家;实施救助站维修改造≥1家,当年实际完成1家;支持福彩公益宣传事业发展≥1项,当年实际完成1项。
2.质量指标:实现县域养老机构安全及时调度率100%;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率100%;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项目、救助站维修改造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3.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各个项目的实施以及完工验收,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站点供给能力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养老行业协会助推养老事业、养老产业发展示范引领效应明显增强;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居住环境得到了明显加强;民政服务站点、社区慈善站点服务群众能力和范围明显提升;福利彩票公益事业影响力切实增强。
4.满意度指标:接受服务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市本级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下达我市本级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1227.68万元,其中用于市本级项目资金307.68万元,补助各县市区项目资金920万元。
(二)支持方向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805.4万元。其中:
①市本级项目90.4万元。支持怀化市社会福利院失能失智长者照护中心30万元、慈善长者餐厅建设补贴5万元,支持怀化市民政局智慧养老大数据库及"2312349"民生热线运营20万元,支持怀化市民政局"安联网"指挥中心、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维13.4万元,支持怀化市民政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项目12万元,支持怀化市老龄工作及“敬老月”公益宣传10万元。
②县市区项目715万元。支持溆浦县三江镇敬老院、芷江县碧涌镇敬老院等13家养老服务机构提质改造77万元,支持麻阳县大桥江乡豪侠坪村、靖州县藕团乡藕团村等106个城乡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及运营608万元,支持鹤城区民政局智慧养老建设项目30万元。
2.儿童福利类项目41万元。其中:
①市本级项目28万元。支持怀化市社会福利院弃婴收养18万元,支持怀化市儿童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10万元。
②县市区项目13万元。支持辰溪县田湾镇未成年人保护站建设等3个儿童服务设施项目建设13万元。
3.社会事务类项目117万元。其中:
①市本级项目16万元。支持怀化市救助站维修改造10万元,支持怀化市民政局婚俗改革宣传6万元。
②县市区项目101万元。支持洪江市等3个县市区殡葬设施建设55万元;支持会同县等4个县市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25万元;支持洪江区等婚俗改革试点12万元;支持中方县等2个县市区移风易俗改革试点9万元。
4.社会公益类项目264.28万元。其中:
①市本级项目173.28万元。支持怀化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50万元,支持怀化市民政局基层社工站人员培训项目13万元、市级服务指导中心建设项目8万、慈社志宣传工作及规范监管项目9万元,支持怀化市民政局社会救助核对一体化平台运行及安全性评估7.5万元,支持怀化市民政局基层治理创新服务督导项目10万元,支持怀化市民政局公益宣传经费23.78万元、怀化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益宣传经费10万元,支持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早癌筛查与公益科普30万元,支持怀化市侗文化城公益设施建设7万元,支持怀化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困难退役军人公益帮扶项目5万元。
②县市区项目91万元。支持沅陵县盘古乡等19个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86万元,支持鹤城区残疾人事业宣传发展5万元。
(三)资金下达情况
2023年12月22日,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县分成福彩公益金的通知》(湘财综指〔2023〕22号),下达我市本级及所辖区福彩公益金974.6万元,其中市本级778万元、鹤城区196.6万元。
2024年7月18日,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市县分成福彩公益金的通知》(湘财综指〔2024〕5号),下达我市本级及所辖区福彩公益金600.51万元,其中市本级449.68万元、鹤城区150.83万元。
(四)主要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实施养老服务机构提质改造≥13家,当年实际完成13家;支持城乡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及运营≥107家,当年实际完成107家;支持智慧养老项目≥4个,当年实际完成4个;实施养老机构登记评定项目1个,当年实际开展1个,评选四星级机构2家、三星级机构10家;开展“敬老月”公益宣传活动≥1场,当年实际开展1场;支持智慧儿童项目≥1个,当年实际完成1个;支持市本级儿童福利机构1家,当年实际完成1家;支持城乡儿童类服务设施建设≥3家,当年实际完成3家;支持改革试点类项目≥6个,当年实际完成6个;支持殡葬设施建设项目≥3个,当年实际完成3个;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4个,当年实际完成4个;支持市救助站维修改造1家,当年实际完成1家;支持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20家,当年实际完成20家;支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1个,当年实际完成1个;基层社工站人才培训≥100人次,当年实际完成107人次;实施市级服务指导中心建设项目1个,当年实际完成1个;实施基层治理创新服务督导项目1个,当年实际完成1个;支持公益事业宣传≥3项,实际完成3项;
2.质量指标:养老机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率100%;儿童福利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率100%;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率100%;救助站维修改造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智慧民政项目运行率100%。
3.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各个项目的实施,使养老机构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及时性和专业性明显提升,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覆盖面和便利性明显扩大;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明显加强,有效提升了孤残儿童专业护理、康复服务水平;康复服务便利性和专业性明显提升,有效服务特困精神障碍患者基本生活;婚俗改革、移风易俗改革越来越深入人心;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品牌打造等能力明显提升,带动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社工人才综合素质明显提升;公益事业得到了广泛宣传。
4.满意度指标:接受各项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事务及社会公益类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怀化市民政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