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8 11:36 信息来源:怀化市民政局
现将怀化市民政局所承办的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根据《关于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的通知》(湘民发〔2019〕4号)文件要求,从2019年1月1起,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由3200元/年提高到348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185元/月;根据《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的通知》(湘民发〔2019〕18号)文件要求,从2019年7月1起,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由3480元/年提高到370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197元/月。截至今年10月,我市13个县市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达3873元/人/年,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22.62元/月,均已达标。
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24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反映。
联系方式:
市考核办,地址:怀化市迎丰东路2号,邮编:418000,联系电话:0745-2777951。
市统计局,地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21楼,邮编:418000,联系电话:0745-2723821。
怀化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