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3 09:51 信息来源:怀化市民政局
怀化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民政部门(怀化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怀化市民政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民政组织建设;
(二)负责全市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民间组织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查处违法行为;
(三)管理全市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建立健全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并对全市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
(四)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完善村务公开工作,推进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
(五)承办行政区划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查和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主管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设置、管理地名标志,推行地名标准化;
(六)承担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七)指导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八)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承办涉港、澳的婚姻登记;
(九)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十)主管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规范殡仪服务,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与管理;
(十一)负责全市各类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和残疾职工的权益保障;
(十二)负责福利彩票发行和市本级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三)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民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区划地名科、机关党委(人事科)、民政事务中心、慈善总会办公室。直属二级单位4个,市救助站、市殡葬事务中心、市社会福利院、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民政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市民政局本级、市救助站、市社会福利院、市殡葬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1612.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12.62万元,增长36.6%,主要是因为怀化市第二福利院建设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1607.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48.8万元,占8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167.91万元,占1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1.06万元,占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58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2.1万元,占27.5%;项目支出8402.16万元,占7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34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05.47万元,增长31.9%,主要是因为怀化市第二福利院建设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4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15.62万元,增长16.3%,主要是因为怀化市第二福利院建设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4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32万元,占0.7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39.61万元,占98.5%;卫生健康(类)支出54.57万元,占0.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73.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2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572万元,支出决算为5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要求,年中缩减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要求,年中追加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要求,年中追加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67.52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要求,年中缩减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要求,年中追加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20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要求,年中追加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05.71万元,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要求,年中缩减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134.7万元,支出决算为11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根据人员数进行测算,上报财政后拨付额度,因单位人员异动实际支出金额小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项)。
年初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13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额度的下拨需年初上报基数,经财政及人社部门审批后,年中拨付相关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5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用于发放一次性抚恤费,财政部门根据抚恤费实际审批情况按进度予以拨付。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3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45万为市本级财政预算,其余为中央省级下拨资金,未列入市本级年初预算。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414.69万元,支出决算为107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要求,年中追加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年初预算为90.62万元,支出决算为29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要求,年中追加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要求,年中追加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要求,年中追加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要求,年中追加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用于发放居民困难临时救助,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预算,其余为中央省级下拨资金,未列入市本级年初预算。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要求,年中追加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2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9.77万元,支出决算为5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要求,年中追加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2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6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要求,年中缩减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4.5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要求,年中缩减相关业务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4.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0.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3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往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今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36万元,支出决算为17.11万元,完成预算的4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4.73万元,减少2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按预算执行,与上年数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5.69万元,完成预算的7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0.93万元,增长1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按预算执行。与上年数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2.86万元,支出决算为11.41万元,完成预算的3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6万元,减少35.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69万元,占33.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41万元,占66.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2个、来宾540人次,主要是上级部门调研、检查,县市区工作人员前来衔接相关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部门2023年度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1万元,主要是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司机安全公里奖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30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99.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7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为中央省级下拨资金,未列入市本级年初预算。
2、其他(类)彩票公益金安排(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为中央省级下拨资金,未列入市本级年初预算。
3、其他(类)彩票公益金安排(款)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为中央省级下拨资金,未列入市本级年初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8万元,降低17%。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缩减行政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5万元,用于召开全市民政重点工作推进会会议,人数62人,内容为全市民政局系统重点工作推进及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开支培训费0.74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人员线上培训,人数25人,内容为事业人员能力提升; 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7.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4.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42.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7.4%。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流浪乞讨救助专用车及殡葬服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怀化市民政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评分,得分95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主要绩效如下: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经济性分析。2023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预算项目资金全部投入项目之中,全年落实各类拨款到账,保证了局机关的正常运转和民政事业发展,局机关全年财务管理和收支目标得以实现。预算执行方面,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经费支出的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做到事前申报,按流程审批、按标准开支,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投入进度正常。公用经费预算与决算收支平衡,控制率达100%。“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节约率达到28.65%。
2.效率性分析。紧紧围绕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较好地完成了省市工作部署及年初制定工作目标,以民政所为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全力组织实施“为民解忧办实事”民生项目,争取上级民政资金9.05亿元,全力推进520张护理型床位建设和1700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92.3%的县市区已开展或正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快推动市第二福利院、市殡仪馆等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婚姻登记实现“全省通办”,完成河西舞阳大道、中方南湖路整合更名为陆港大道等10条城市道路更名命名工作,民政窗口群众满意率达100%,坚决守住了安全生产、涉老非法集资、资金监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党风廉政建设、舆情风险防控“六条底线”。
3.有效性分析
(1)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稳步提高三类对象生活保障标准,落实精准救助与主动发现机制,开展城乡低保交叉检查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回头看”,推动城乡低保扩围增效,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4.79亿元,残疾人两项补贴9957.5万元,孤儿散居与集中生活补贴688.89万元。
(2)全面布局“1+N+X”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成13个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45个区域性(乡镇)示范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656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点,发动8600多名为老志愿者结对4.47万多名特殊困难老人。
(3)建立市县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未保办牵头抓总作用,开展全市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对一上门探访,未成年人与电竞酒店“物理隔离”经验做法被文旅部、全国“扫黄打非办”推介,全市困境儿童关爱基地投入常态化运营,累计服务儿童1086人次。凝聚强大合力,推动构建“六位一体”综合保护体系温情打造全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示范基地。
(4)大力推进殡葬俗改革,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规范医院太平间(停尸房)管理,出台《怀化市鹤中一体化惠民殡葬实施办法(试行)》,免除遗体接运、遗体火化等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群众减免各项服务费用330余万元。
(5)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联合四部门出台《怀化市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梳理形成我市村级组织工作事项指导目录49项,明确村级组织挂牌数量12+2个,明确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证明的数量36个,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减轻基层负担。
(6)制定《怀化市基层社工站探索“五社联动”机制实施方案》,指导全市社工站探索创新“五社联动”特色服务,全市26个基层社工站获评省级第一批五星级站点,基层社工站平均持证率为62%。
(7)有序推进福利慈善彩票事业发展,福彩销售总量达4.57亿元,开展怀化扬州慈善励志班、慈善福彩公益夏(冬)令营、“公益福彩·爱心助学”等活动,“慈善长者餐厅”陆续挂牌投入使用,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通过认领、募捐等方式建成宝贝小屋、阅读小屋、直播小屋、医生小屋76间,投入资金108.37万元。
4.可持续性分析。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精准研判、厉行节约,既保障了基本民生项目实施,又保障了局机关正常运转,与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职责以及当前财务现状基本吻合,具有可持续性。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预算安排与实际支出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是预算前瞻性、科学性、精准性还有欠缺,造成了预算数与执行数的偏差。
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完善,年初未能对绩效目标与指标进行统筹设置,产出性指标量化值设置不完善,且缺少可量化的社会经济效益指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怀化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24〕46号)文件要求,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怀化市民政局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怀办〔2019〕13号),设正科级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法制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基政社区和区划地名科,另设机关党委(人事科)。下设直属单位6个,市民政事务中心、市殡葬事务中心、市救助站、市社会福利院、市特困家庭大病医疗慈善救助服务中心、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财务独立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3个,分别是:怀化市救助管理站、怀化市社会福利院、怀化市殡葬事务中心;财务独立的二级非部门预算单位1个:怀化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二)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29名(含一名周转编制),机关工勤编制3名(人员只出不进)、事业编制103名。截至2023年年末,实有干部职工119人,其中:在职行政编24名,机关工勤编1名,在职事业编94人;退休干部职工97人。
(三)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市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总体规划、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编纂出版本市行政区划图。
6.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办理涉港、涉澳婚姻登记。
7.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相关工作。
10.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办理涉港、涉澳收养登记。
11.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设定包含民政整体工作质量、业务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部分。
1.产出指标设定50分。其中:整体工作质量考核达标率100%,得10分;新增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完成率100%,得10分;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按规定时间完成主体建筑建设,得10分;成本控制在总成本范围内,得20分。
2.效益指标设定40分。其中: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有效发挥,得10分;加快推进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社会效益效果明显得10分;整体支出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评价获优得10分;整体支出对可持续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效果明显得10分。
3.满意度指标设定10分。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得10分。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使用、管理总体情况
1.年初预算。根据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预算4,243.29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177.36万元,增幅38.40%。其中财政经费拨款3,073.29万元,占比72.4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
预算金额 |
较上年增减变化 |
||
2023年 |
2022年 |
金额 |
比例 |
|
收入预算 |
4,243.29 |
3,065.93 |
1,177.36 |
38.40% |
其中:财政经费拨款 |
3,073.29 |
2,020.93 |
1,052.36 |
52.07%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1,170.00 |
1,000.00 |
170.00 |
17.00% |
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45.00 |
-45.00 |
-100.00% |
支出预算 |
4,243.29 |
3,065.93 |
1,177.36 |
38.40% |
其中:基本支出 |
2,132.41 |
1,606.93 |
525.48 |
32.70% |
其中:项目支出 |
2,110.88 |
1,459.00 |
651.88 |
44.68% |
2.年度可用预算指标。根据年初预算和本年上级拨款,预算可用指标1,1612.89万元,较上年增加3,112.62万元,增加比例36.62%。其中基本支出3,210.73万元,占比27.65%;项目支出8,402.16万元,占比72.35%。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预算项目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本年 |
本年预算 |
2,132.41 |
2,110.88 |
4,243.29 |
上级拨款 |
1,078.32 |
6,291.28 |
7,369.60 |
|
年初结转 |
0.00 |
0.00 |
0.00 |
|
本年可用指标 |
3,210.73 |
8,402.16 |
1,1612.89 |
|
上年可用指标 |
|
|
8,500.27 |
|
较上年增减金额 |
|
|
3,112.62 |
|
较上年增减比例 |
|
|
36.62% |
3.财政预算整体支出使用范围、方向和内容。年初财政预算支出4,24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2.41万元,占比50.25%;项目支出2,110.88万元,占比49.75%。具体使用方向和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841.26 |
0.00 |
841.26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943.83 |
0.00 |
943.8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21.20 |
0.00 |
221.20 |
人员类专户结算 |
126.12 |
0.00 |
126.12 |
运转其他类 |
0.00 |
2,000.88 |
2,000.88 |
特定目标类 |
0.00 |
110.00 |
110.00 |
合计 |
2,132.41 |
2,110.88 |
4,243.29 |
4.年度预算收入决算。预算可用指标11,612.89万元,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决算收入7,249.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9.29万元,事业收入1,167.91万元,其他收入91.06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5.13万元。
5.年度预算支出决算及结余。决算支出11,584.26万元,结余分配28.63万元。按支出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182.10万元,占比27.47%;项目支出8,402.16万元,占比72.5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上年结转 |
预算收入 |
决算支出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结余分配 |
年末结余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0.00 |
7,249.50 |
0.00 |
0.00 |
0.00 |
0.00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0.00 |
3,099.29 |
0.00 |
0.00 |
0.00 |
0.00 |
事业收入 |
0.00 |
1,167.91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收入 |
0.00 |
91.06 |
0.00 |
0.00 |
0.00 |
0.00 |
基本支出 |
0.00 |
0.00 |
3,182.10 |
0.00 |
0.00 |
0.00 |
项目支出 |
0.00 |
0.00 |
8,402.16 |
0.00 |
0.00 |
0.00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0.00 |
0.00 |
0.00 |
5.13 |
0.00 |
0.00 |
结余分配 |
0.00 |
0.00 |
0.00 |
0.00 |
28.63 |
0.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0.00 |
11,607.76 |
11,584.26 |
5.13 |
28.63 |
0.00 |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基本支出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023年基本支出可用指标3,210.73万元,包括年初预算2,132.41万元、上级拨款1,078.32万元。决算支出为3,182.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决算支出2,115.32万元,主要为工资薪金及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决算支出1,066.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差旅费等费用。
2.项目支出情况。
(1)专项资金。一是完成前一年度已安排未完成的专项任务,二是当年新安排的工作任务,以及本年度临时性承接的工作任务,三是维护常年性的工作任务。具体使用用途为:①民政管理事务;②死亡抚恤;③养老服务;④儿童福利;⑤殡葬;⑥社会福利;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⑧彩票公益金;⑨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第二福利院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本年度列入工作任务的专项预算资金和上级单位拨款。
2023年项目支出可用指标8,402.16万元,包括年初预算2,110.88万元、上级拨款6,291.28万元。决算支出8,402.1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3,203.41万元,年末无结余。
(2)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本年项目支出8,402.16万元,投入进度10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分类 |
上年结余 |
本年收入 |
合计 |
本年实际 支出 |
本年结余 |
投入进度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0.00 |
55.32 |
55.32 |
55.32 |
0.00 |
100%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 |
0.00 |
5.60 |
5.60 |
5.60 |
0.00 |
100% |
行政运行 |
0.00 |
90.89 |
90.89 |
90.89 |
0.00 |
100%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0.00 |
130.53 |
130.53 |
130.53 |
0.00 |
100% |
死亡抚恤 |
0.00 |
3,154.19 |
3,154.19 |
3,154.19 |
0.00 |
100% |
儿童福利 |
0.00 |
300.30 |
300.30 |
300.30 |
0.00 |
100% |
殡葬 |
0.00 |
824.95 |
824.95 |
824.95 |
0.00 |
100%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0.00 |
267.54 |
267.54 |
267.54 |
0.00 |
100% |
养老服务 |
0.00 |
29.02 |
29.02 |
29.02 |
0.00 |
100% |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
0.00 |
63.39 |
63.39 |
63.39 |
0.00 |
100% |
残疾人康复 |
0.00 |
3.20 |
3.20 |
3.20 |
0.00 |
100%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0.00 |
339.80 |
339.80 |
339.80 |
0.00 |
100%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00 |
38.13 |
38.13 |
38.13 |
0.00 |
100% |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0.00 |
1,973.71 |
1,973.71 |
1,973.71 |
0.00 |
100%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0.00 |
1,122.55 |
1,122.55 |
1,122.55 |
0.00 |
100% |
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0.00 |
3.04 |
3.04 |
3.04 |
0.00 |
100% |
合计 |
0.00 |
8,402.16 |
8,402.16 |
8,402.16 |
0.00 |
100% |
(三)“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4.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78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86万元、无因公出国费用。“三公”经费决算支出31.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2万元。全局进一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公函和接待清单制度,持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三公”经费节约12.79万元,结约率28.65%。其中,公务接待费较预算数减少6.15万元,全年公务接待92批次,接待人次数540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预算减少6.64万元,现有公务车辆9台。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预算 |
本年决算 |
节约金额 |
公务接待费 |
11.78 |
5.63 |
6.15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32.86 |
26.22 |
6.64 |
因公出国费用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44.64 |
31.85 |
12.79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099.29万元,其中: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1,973.71万元,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1,122.54万元,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3.04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支出3,099.29万元,其中: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支出1,973.71万元,主要用于第二福利院建设项目;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22.54万元;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0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2023年怀化市民政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得分95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
(二)评价指标分析
1.经济性分析。2023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预算项目资金全部投入项目之中,全年落实各类拨款到账,保证了局机关的正常运转和民政事业发展,局机关全年财务管理和收支目标得以实现。预算执行方面,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经费支出的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做到事前申报,按流程审批、按标准开支,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投入进度正常。公用经费预算与决算收支平衡,控制率达100%。“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节约率达到28.65%。
2.效率性分析。紧紧围绕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较好地完成了省市工作部署及年初制定工作目标,以民政所为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全力组织实施“为民解忧办实事”民生项目,争取上级民政资金9.05亿元,全力推进520张护理型床位建设和1700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92.3%的县市区已开展或正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快推动市第二福利院、市殡仪馆等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婚姻登记实现“全省通办”,完成河西舞阳大道、中方南湖路整合更名为陆港大道等10条城市道路更名命名工作,民政窗口群众满意率达100%,坚决守住了安全生产、涉老非法集资、资金监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党风廉政建设、舆情风险防控“六条底线”。
3.有效性分析
(1)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稳步提高三类对象生活保障标准,落实精准救助与主动发现机制,开展城乡低保交叉检查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回头看”,推动城乡低保扩围增效,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4.79亿元,残疾人两项补贴9957.5万元,孤儿散居与集中生活补贴688.89万元。
(2)全面布局“1+N+X”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成13个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45个区域性(乡镇)示范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656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点,发动8600多名为老志愿者结对4.47万多名特殊困难老人。
(3)建立市县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未保办牵头抓总作用,开展全市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对一上门探访,未成年人与电竞酒店“物理隔离”经验做法被文旅部、全国“扫黄打非办”推介,全市困境儿童关爱基地投入常态化运营,累计服务儿童1086人次。凝聚强大合力,推动构建“六位一体”综合保护体系温情打造全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示范基地。
(4)大力推进殡葬俗改革,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规范医院太平间(停尸房)管理,出台《怀化市鹤中一体化惠民殡葬实施办法(试行)》,免除遗体接运、遗体火化等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群众减免各项服务费用330余万元。
(5)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联合四部门出台《怀化市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梳理形成我市村级组织工作事项指导目录49项,明确村级组织挂牌数量12+2个,明确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证明的数量36个,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减轻基层负担。
(6)制定《怀化市基层社工站探索“五社联动”机制实施方案》,指导全市社工站探索创新“五社联动”特色服务,全市26个基层社工站获评省级第一批五星级站点,基层社工站平均持证率为62%。
(7)有序推进福利慈善彩票事业发展,福彩销售总量达4.57亿元,开展怀化扬州慈善励志班、慈善福彩公益夏(冬)令营、“公益福彩·爱心助学”等活动,“慈善长者餐厅”陆续挂牌投入使用,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通过认领、募捐等方式建成宝贝小屋、阅读小屋、直播小屋、医生小屋76间,投入资金108.37万元。
4.可持续性分析。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精准研判、厉行节约,既保障了基本民生项目实施,又保障了局机关正常运转,与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职责以及当前财务现状基本吻合,具有可持续性。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预算安排与实际支出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是预算前瞻性、科学性、精准性还有欠缺,造成了预算数与执行数的偏差。
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完善,年初未能对绩效目标与指标进行统筹设置,产出性指标量化值设置不完善,且缺少可量化的社会经济效益指标。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本单位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
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学习,科学设定目标。在明确绩效目标设置依据及方法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内容及成果的预期使用效果进行梳理,完成目标设定,目标设定既要有可操作性又要有前瞻性,对产出和效益指标要尽可能量化,提升绩效目标的可考核性和可实现性。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怀化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4日
附件1-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怀化市民政局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3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134 |
119 |
88.81%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22年决算数 |
2023年预算数 |
2023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21.69 |
44.64 |
31.85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19.01 |
32.86 |
26.22 |
|||
其中:公车购置 |
|
|
|
|||
公车运行维护 |
19.01 |
32.86 |
26.22 |
|||
2、出国经费 |
|
|
|
|||
3、公务接待 |
2.68 |
11.78 |
5.63 |
|||
项目支出: |
|
|
|
|||
1、业务工作经费 |
|
290.00 |
|
|||
2、运行维护经费 |
|
|
|
|||
3、市级专项资金 (一个专项一行) |
|
|
|
|||
社会工作 |
73.70 |
|
110.72 |
|||
社会组织 |
61.14 |
|
63.33 |
|||
居家养老服务及儿童福利 |
80.73 |
|
462.42 |
|||
未成年人保护 |
|
|
5.10 |
|||
路门牌及路名牌管理 |
70.70 |
|
91.51 |
|||
基政社区和区划地名 |
12.80 |
|
21.20 |
|||
社会救助 |
5.90 |
|
43.30 |
|||
慈善基金 |
6.05 |
|
10.00 |
|||
一次性抚恤费 |
1,707.29 |
|
3,154.19 |
|||
第二福利院建设项目 |
1,311.63 |
|
1,976.75 |
|||
4、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 |
|
|
|
|||
…… |
|
|
|
|||
公用经费 |
|
|
|
|||
其中:办公费 |
|
19.00 |
21.61 |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
10,00 |
99.99 |
|||
会议费、培训费 |
|
4.00 |
4.02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
1,305.70 |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
—— |
|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填表人:姚升延 填报日期:2024.6.20 联系电话:2235336
附件1-2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预算单位名称 |
怀化市民政局 |
||||||||
年度预 算申请 |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243.28 |
11,612.89 |
11,584.26 |
10 |
99.75% |
9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7,249.50 |
其中:基本支出:3,182.10 |
||||||||
政府性基金拨款:3,099.30 |
项目支出:8,402.16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167.90 |
|
||||||||
其他资金:91.06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学中力行、稳中求进、严中求实”的工作思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工作严防死守、重点工作擦亮品牌”,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持续巩固“三整顿两提升”活动成果,积极投身实施“五新四城”战略主战场,全力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
2023年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了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持续巩固了“三整顿两提升”活动成果,稳定持续地推动了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 指标 |
新增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
2000户 |
完成2000户 |
10 |
10 |
|
||
质量 指标 |
达标完成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时效 指标 |
完成及时率 |
2023年12月31日前怀化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第二福利院)完成主体建筑建设 |
根据发改立项批复要求,已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建设工期36个月,预计2024年底完成建设。 |
1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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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指标 |
成本节约率 |
≥0 |
全年支出基本在成本控制内 |
20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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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
效果明显 |
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明显 |
1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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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 益指标 |
加快推进社会重点民生项目 |
效果明显 |
重点民生项目社会效益情况明显 |
1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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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 益指标 |
推动生态环境优化程度 |
效果明显 |
整体对生态环境未带来直接或间接不利影响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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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动社会可持续影响程度 |
效果明显 |
整体支出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显著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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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5% |
≥95%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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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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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姚升延 填报日期:2024.6.20 联系电话:2235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