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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怀化市民政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29 10:21 信息来源:怀化市民政局

怀化市财政局印发怀财绩2022〕51号《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怀化市民政局开展2021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机构设置

怀化市民政局系正处级全额拨款预算单位,主要承担负责城乡低保、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发展、地名区划管理、彩票发行、慈善捐赠、婚姻登记、儿童收养、殡葬管理、老区建设等工作职能。

2021年末,怀化市民政局内设科9二级部门预算单位3

内设科分别是:办公室(法制科)基政社区和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规划财务科机关党委(人事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社会救助科

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分别是:怀化市救助管理站、怀化市社会福利院、怀化市殡葬事务中心

2021年实有人数137人,其中:在编119人,(包括行政编3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3人,非参公事业编61);经费自理人数18人。

2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

1)落实党建责任,抓好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党的建设贯穿民政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民政工作要点,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2)突出保障民生,加强社会救助管理。认真落实“保基本民生”任务。

3)推进管理改革,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强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大力开展基层治理创新工作,推动基层公共服务全覆盖工作。

4)提升服务质量,强化专项事务管理。

5)聚焦疫情防控,保障“一老一小”安全。严格全面落实防控措施要求。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内容

1、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

根据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预算金额

较上年增减变化

2021年

2020年

金额

比例

收入预算

3,538.42

2,705.06

833.36

30.81%

其中:财政经费拨款

2,312.42

1,388.15

924.27

66.58%

支出预算

3,538.42

2,705.06

833.36

30.81%

其中:基本支出

1,468.92

1,371.15

97.77

7.13%

其中:项目支出

2,069.50

1,333.91

735.59

55.15%

根据年初预算批复,年初预算金额总计3,538.42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2,312.42万元,按预算支出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468.92万元,占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41.51%;项目支出预算2,069.50万元,占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的58.49%。与上年比较,本年预算总额增加833.36万元,增幅30.81%。

2)年度可用预算指标

                            单位:万元

年度

预算项目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本年

本年预算

1,468.92

2,069.50

3,538.42

上级拨款

2,067.30

2,531.00

4,598.30

年初结余

229.37

421.81

651.18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606.75

606.75

本年可用指标

3,765.59

5,629.06

9,394.65

上年可用指标

4,123.37

3,816.15

7,939.52

较上年增减金额

-357.78

1,812.91

1,455.13

较上年增减比例

-8.68%

47.51%

18.33%

根据上年结余和本年上级拨款,本年预算可用指标9,39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5.59万元,占40.08%;项目支出5,629.06万元,占59.92%。本年总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455.13万元,增加比例18.33%。

2、财政预算整体支出使用范围、方向和内容

本年年初财政预算支出3,538.42万元,主要为基本支出1,468.92万元,占预算资金总额的占41.51%;项目支出2,069.50万元,占58.49%。基本支出具体使用方向和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1,060.02

1,060.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95.96

968.50

1,264.4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8.19

98.19

其他

14.75

14.75

转运其他类

1,065.00

1,065.00

特定目标类

36.00

36.00

合计

1,468.92

2,069.50

3,538.42

3、年度预算收入决算

本年预算可用指标9,394.65万元,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决算收入6,419.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2.70万元,事业收入1,063.00万元,其他收入21.3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606.7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51.18万元。

4、年度预算支出决算及结余

                                                       单位:万元

预算支出类别

上年结转

预算收入

决算支出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年末结余

基本支出

229.37

3,536.22

3,624.85

140.74

项目支出

421.81

4,600.50

3,730.65

103.08

1,394.74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503.66

503.66

年末结转和结余

2,039.14

合计

651.18

8,136.72

7,355.50

606.74

2,039.14

2021年决算支出合计7,355.50万元。按支出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624.85万元,占总支出的49.28%;项目支出3,730.65万元,占总支出的50.72%。本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有不同程度的结余,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总额均控制在预算可用指标范围内。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结余229.37万元,年初预算1,468.92万元,加上上级拨款2,067.30万元,本年度基本支出可用指标3,765.59万元。决算支出3,624.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决算支出1,927.65万元,公用经费决算支出1,697.20万元。按经济分类支出:工资福利性支出1,724.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3.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72万元、资本性支出23.81万元,基本支出年末结余140.74万元。

2、“三公”经费情况

1)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2021年初“三公”经费预算124.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6.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8.17万元

全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47.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8.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5万元,无因公出国费。三公经费预算124.73万元,决算支出47.54万元,结余77.19万元结余率61.89%

全年因公务接待119批次,人数846人。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减少49.71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接待费管理,严格落实公函和接待清单制度。现有公务车辆9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减少27.48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费随之减少。全年“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年初预算

本年决算

结余金额

公务接待费

56.53

6.82

49.71

公车运行维护费

50.03

22.55

27.48

公务用车购置费

18.17

18.17

0

因公出国费用

0

0

0

合计

124.73

47.54

77.19

(2)“三公经费”与上年度比较

与上年比较,本年“三公经费”管理得到了较好的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明细均有减少。“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减少20.42万元,减少比例30.05%。其中: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2.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1.79万元公务车购置费减少5.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本年支出

上年支出

减少金额

减少比率%

公务接待费

6.82

9.62

2.8

29.11%

公车运行维护费

22.55

34.34

11.79

34.33%

公务用车购置费

18.17

24.00

5.83

24.29%

因公出国费用

0

0

0

0

合计

47.54

67.96

20.42

30.05%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

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2,069.50万元,年初结余421.81万元决算支出3,730.65万元,年末结余1,394.74万元。专项资金的用途:一是完成前一年度已安排未完成的专项任务,二是当年新安排的工作任务,以及本年度临时性承接的工作任务,三是维护常年性的工作任务。具体使用用途为:①民政管理事务;②抚恤;③儿童福利;④居家养老服务;⑤临时救助;⑥社会福利;⑦福彩公益金支出;⑧公共卫生。资金来源主要为三部分:一是承接上年的专项资金结转,继续完成上年未完的专项工作任务;二是本年度已列入工作任务的专项预算资金;三是上级单位拨款。

2、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项目支出3,730.65万元,结余1,394.74万元,投入进度74.28%。专项资金决算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功能科目分类

上年结余

本年收入

合计

本年实际支出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本年结余

投入进度

民政管理事务

191.02

532.93

723.95

359.22

364.73

49.62%

抚恤

0.00

1500.00

1500.00

1491.81

8.19

99.45%

社会福利

1.66

526.17

527.83

332.12

103.08

298.79

62.92%

救助对象支出

14.29

0.00

14.29

0.00

14.29

0

临时救助支出

9.80

40.00

49.80

38.00

11.80

16.31%

流浪乞讨社会事务

0

25.00

25.00

20.00

5.00

80.00%

流浪乞讨救助对象支出

0.41

0

0.41

0

0.41

0

流浪乞讨困难群众救助

0

800.00

800.00

756.55

43.45

94.57%

流浪乞讨人员安置

0

260.00

260.00

0

260.00

0

卫生健康支出

0.00

300.00

300.00

69.16

230.84

23.05%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204.63

612.70

817.33

660.09

157.24

80.76%

其他支出

0.00

3.70

3.70

3.70

0.00

100%

合计

421.81

4600.50

5022.31

3730.65

103.08

1394.74

74.28%

                                                                  单位: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1)严格遵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制度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严格审批”的原则,每年安排会议专题研究机关预算安排,重大财务支出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在机关财务管理工作中,上述制度规定得到执行。专项资金管理按照《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政发〔2015〕8号)和项目用款支出批复的要求,实行项目单独核算专项资金使用通过财政部门审核由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专款专用。

2)依法依规进行政府采购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管理要求依法依规进行项目评审和招投标工作。需要按要求进行招投标的项目,按规定实施招投标工作;需要定点采购的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库网中的供应商实施政府采购;在项目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的签订、项目验收资金支付的审核审批手续。2021政府采购支出989.86万元,其中货物采购153.33万元,工程采购187.83万元,服务采购648.70万元。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怀化市民政局在项目组织管理上,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质量监督管理等有关制度。严格按照既定的项目实施方案、验收规程要求及质量的监督管理规定、程序审核项目材料,及时整编完工项目验收资料,认真开展项目验收和财务决算工作。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专项项目管理,怀化市民政局就重点专项项目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多项专项业务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按制度执行,大额资金开会集体审议,多人审签,确保资金使用公开、公正、科学、高效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借用或随意调整,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需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费用支出报账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四、资产管理情况

怀化市民政局制定了详细的内部管理制度,所有资产统一采购、专人管理、定期盘点、集中处置、严格追责,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固定资产建立了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责任到人,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新增及报废固定资产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怀化市民政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评分,得分91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主要绩效如下:

(一)经济性评价

在预算执行上,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内,“三公”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控制有效。2021年度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24.73万元,实际支出47.54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38.11%,“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30.05%。公用经费总预算1,710.83万元,公用经费决算支出1,697.20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99.20%。

为切实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对经费支出的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做到事前申报,按审批流程审批,按相关开支标准执行,较好的落实了厉行节约精神。

(二)效率性评价

2021年度怀化市民政局工作完成情况较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达到2021年初既定目标,即打基础、补短板,抓重点、兜底线,转作风、强能力,不断完善机制、健全政策、规范管理,推动民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突出保障民生,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强化兜底保障服务。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4.83亿元、残疾人“两项补贴”9,250.88万元,通过临时救助惠及5.98万人次,实施流浪救助4711人次。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100%签约。全市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0%以上,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现“应养尽养”。

二是养老服务得到提升,儿童福利得到保障。全市主城区基本建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新增养老床位25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7.7张。切实保障8万余名困难儿童基本生活。

三是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完成全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成功创建了2个省级创新治理试验区,上榜省级优秀村规民约6个,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品牌化建设大力推进,“溆浦经验”得到全省推广。

(三)有效性评价

民政部门是社会民生保障的重要部门,通过财政部门的资金支撑,解决民生关注的社会问题,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总体上看,怀化市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效益较好,在民政事业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各项重点民政事业完成情况良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民政工作所产生的效益主要表现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养老服务、基础社会服务、民政综合能力保障等不断完善上。这一系列成绩的取得能够让人民群众共享相关政策福利,加快推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格局的形成。

(四)可持续性评价

因得到财政资金的有力支持,怀化市民政局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怀化市民政局将在已经取得的工作成效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养老服务、基础社会服务、民政综合能力保障等体系,将市民政局职能与其中长期规划进行对接,能够充分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与部门职能基本吻合。总体而言,怀化市民政局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与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现状及趋势相匹配,具有发展的可持续性。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预算编制上,年初预算的编制较为精细,但对于追加的项目支出,上年结余结转的项目资金,未能按年初预算编制要求进行预算分解,编制明细预算,因此涉及上年结转和追加预算的项目支出的预算管理均仅从总额进行控制,不便于对其进行精细化的预算管理和分析评价。

决算报表的年初预算与预算批复不符,未能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的追加预算,导致预决算完成率和控制率未能有效考评。

(二)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不完善,专项资金申报中部分指标设置不够清晰明确。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提高预决算编制口径的一致性

提高预决算编制口径的一致性、数据的完整性,应当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全面预算,杜绝存在预算外财政资金,做到预决算口径一致,并对所有预算资金按经济类科目进行分类,同时提高公用经费预算的完整性,有利于对部门整体预算支出做出客观绩效评价。

(三)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编制年初预算要根据自身职能目标拟定,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相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的收支预测。项目申报前期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严格论证项目实施的充分性和必要性,合理测算所需财政资金,准确评估财政资金投入使用的效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三)加强绩效管理

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加强绩效监控,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定期督促各业务科室加快专项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预算执行进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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