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29 17:22 信息来源:怀化市民政局
一、部门概况
1、机构、人员构成。怀化市民政局(以下简称我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基政社区和区划地名科、机关党委(人事科)、老区办、信息中心、慈善总会办公室等12个科室,下辖怀化市救助管理站、怀化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怀化市社会福利院、怀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怀化市殡葬事业管理处、怀化市福彩中心6个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年末,我局编制人数为140人,实际在职人数78人。
2、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民政组织建设;(2)负责全市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民间组织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查处违法行为;(3)管理全市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建立健全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并对全市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4)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完善村务公开工作,推进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5)承办行政区划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查和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主管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设置、管理地名标志,推行地名标准化;(6)承担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7)指导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8)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承办涉港、澳的婚姻登记;(9)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工作;(10)主管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规范殡仪服务,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与管理;(11)负责全市各类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和残疾职工的权益保障;(12)负责福利彩票发行和市本级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13)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重点工作计划:(1)坚持党建引领全局 ;(2)全力服务小康建设;(3)统筹发展各项事业,以编制民政“十四五”规划为契机,持续推进养老事业发展,不断加强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基层队伍建设,稳步发展儿童、残疾人福利和养老事业,切实规范地名管理、殡葬管理等工作;(4)持续抓好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驰而不息纠“四风”。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9年我局基本支出投入资金3216.8万元,年初结余1093.03万元,决算3731.74万元,结余578.09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民政职能的履行及机构运转。其中,人员经费2211.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35.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6.14万元),公用经费1520.3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96.28万元,资本性支出23.40,捐赠0.69万元)。
2019年我局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省委九项规定规范经费支出流程管理,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先后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就公务接待、公用用车、差旅费、办公费等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实行“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公开制度,有效控制了基本支出,实际支出没有超出预算规模、范围和标准。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61.71万元,决算数40.07万元,节约121.64万元,与2018年决算54.32万元比较降幅26.24%,全年未产生购置公务用车和因公出国费用,“三公经费”控制好。
(二)专项支出管理和使用情况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
2019年度我局实际投入专项资金2638.28万元,分别为上级安排及市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项目,其中:1.怀化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专项资金1200万元;2.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市中心城区路名牌标准化建设及开发智慧门牌管理系统)230.08万元;3.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万元;4.社会福利支出140万元;5.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60万元;6.临时救支出400万元;7.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万元;8.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93.20万元;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年初结余专项资金487.08万元,实际支出2548.04万元,年末结转专项资金577.32万元。
2、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为加强专项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局就重点专项项目制定了《行政区划与地名普查工作管理办法》、《抚恤费发放办法》等多项专项业务管理办法,各专项业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业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并按照相关质量控制体系要求实施专项项目,通过满意度调查,评价为优秀。
三 、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1、专项组织情况。我局专项项目根据市财政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担负各项项目、“至爱、大善、济民”的民政精神内涵、目前国家社会关心的问题根据各项目的要求组织实施。
2、专项管理情况。为加强专项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怀化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怀化市民政局专项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按制度执行,大额资金开会集体审议,多人审签,确保资金使用公开、公正、科学、高效,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借用或随意调整,实行报账制度。
四、资产管理情况
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具体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存货和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办公家具和用品严格按照《怀化市民政局内部控制规范》、《资产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配置和处置。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使用、审批、稽核等内部管理规范。2019年怀化市民政局汇总资产12,332.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56.33万元,固定资产9,852.49万元,非流动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123.34万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经济效益评价。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55.71%;“三公”经费严格按预算执行,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政策性工资预算的追加、剔除抚恤费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定期增资经费因素外,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预算完成率75.38%,日常公用经费控制率77.98%,“三公经费”控制率24.78%,政府采购控制率100%;“三公”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总体控制较好,未超本年预算, “三公”经费与上年决算支出相比,减少14.25万元,降幅26.24%。专项项目资金有保障。
2、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1)兜底保障坚定有力。按照省民政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严格对标,精准施策。一是深入开展低保专项治理,严格执行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围绕后续帮扶工作不力的问题,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调研,推动出台政策文件;围绕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符合“单人保”条件的重病大病患者,按程序纳入低保范围。二是扎实推进重点民生实事。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要求,下发《2019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及救助水平、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方案》,确定2019年7月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及救助水平分别提高至6000元/年、34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及救助水平分别提高至3700元/年,197元/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适时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三是认真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帮扶解困。积极争取将“重视城乡困难群众帮扶解困,完善临时救助工作制度”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年初,争取上级资金311万元,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慰问困难群众8570户。聚焦贫困家庭教育扶贫,启动第六批怀化扬州慈善励志班,为贫困学子提供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启动“彭年(立珊)光明行动”2019年贫困白内障患者公益救助项目,将帮助1000名贫困群众恢复光明。(2)社会治理深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乡村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在深化基层治理中扎实履行民政职能。一是推进社区阵地达标。全面实施主城区社区阵地达标“清零”行动,采取自身改扩建一批、后盾单位扶建一批、政府筹建一批、开发商无偿提供一批的“四个一批”办法,有效解决主城区60余个社区阵地不达标的问题。二是推进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发挥村(居)民自治作用,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组织开展首届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活动。四是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积极开展社会工作“三区计划”“牵手计划”,全市社工专业人才、注册志愿者队伍显著增长。乡镇(街道)社工站实现全覆盖,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六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针对村居民自治领域、社会救助工作领域、殡葬管理领域、社会组织登记监管领域、养老服务领域、民政扶贫领域、福利彩票发行领域、系统自身建设领域8个领域全面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县市区、直属单位工作督导。(3)社会服务提质增效。认真履行基本社会服务职责,着力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一是积极推动养老事业发展。推动出台《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医养融合加快推进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市养老床位达35072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36.5张。积极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工作,继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养老服务技能培训,扎实开展养老机构非法集资排查。二是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全市成立6个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保障847名孤儿,办理国内收养72例,涉外送养2例。三是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积极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和2018年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回头看工作。四是规范流浪救助管理。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托养机构专项检查,对全市有独立救助站和有托养对象的11个县市区救助站开展检查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权益。五是加强地名边界服务管理。完成年度界线联检任务,积极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制定怀化中心城区道路桥梁命名更名方案和门牌路牌设置方案(送审稿),已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六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全面实行直接登记。推动网上受理社会组织年检,在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注销业务。同时,认真抓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截至11月10日,销售4.02亿元,全省排名第四,建成44个福彩示范店。
六、存在的问题
1.民政事业发展不均衡。近年来,我市民政工作的重心放在脱贫攻坚上,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的时间、资金和精力主要放在脱贫攻坚上,制约了其他民政业务的发展。
2.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慢。目前,上级民政部门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推进项目建设,而我市财政普遍紧张,推进民政项目建设基本靠争取上级资金,因而我市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落地较难。
3.民政发展思路待拓宽。在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上,没有跟上发达地区的步伐,如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上,激励政策不优、社会组织功能不齐。
4.民政事业普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完善,民政事务普遍较繁杂、工作量大、工作实际操作难度较高、高素质专业人员缺口较大。
七、建议
1.完善预算定额标准体系。要按照实事求是、统筹兼顾、量入为出、保重点、重平衡的原则编制财政预算,细化财政收支预算,保证部门预算额准确性可靠性。在预算制定后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调整,确保预算的约束力。
2.加强业务培训,培养高素质专业人员,确保工作人员能更好的、更效率地完成工作。
3.加大基本支出预算力度,确保各部门单位基本支出能力与工作职能、工作任务相匹配。
4.按照工作量、工作繁复程度,加强人员预算编制。按各部门单位需求,招聘人才,给民政事业增加一股生力军。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怀化市民政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