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28 10:26 信息来源:怀化市民政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怀化市民政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优抚安置科(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救灾科(市减灾委办公室)、基政社区和地名区划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法制科)等13个科室、下辖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婚姻登记处、老区办、慈善办、信息中心、救助站(副处)、殡葬事业管理处(副处)、军干所(副处)、军供站、光荣和社会福利院、军人接待站、俊秀服务管理中心、烈士陵园管理所、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等14各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年末,我局编制人数为205人,实际在职人数174人。
2.项目的实施依据。
抚恤金专项项目的开展是我局依据《民政部 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部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实施的专项业务活动。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抚恤金项目是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对死者家属抚慰,建立完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死亡抚恤保障体系;通过抚恤金的及时准确发放,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项目绩效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为救济死者家属。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抚恤金专项活动预期的主要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重点为:(1)建工完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死亡抚恤金保障体系;(2)通过抚恤金的及时准确发放,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前期准备。为加强抚恤金专项活动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召开了绩效评估专题会议,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收集国家层面相关项目实施依据、2018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授权支付原始凭证、相关专项支出明细账。
(二)组织实施。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估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的专项资金项目以及目前国家社会关心的问题确定了抚恤金项目作为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项目。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顺利进行,工作小组根据(怀财绩〔2019〕57号)的通知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分三阶段进行绩效评估:
1.评价准备:2019年5月27日—5月31日,内容:根据市财政局文件精神确定自评项目,下达评价通知。
2.评价组评价:2019年6月1日—6月20日,内容:业务布置培训、绩效自评工作组按规定对项目相关管理情况进行审核、满意度调查、撰写评价报告。
3.评价结果反馈和上报:2019年6月21日—6月30日。
(三)分析评价。
本项目按照项目资金到位率、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等自我评价为优秀,实际得分96分。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我局抚恤金项目预算金额1200万元,2018年资金分两次到位,第一次于2018年3月到位700万元,第二次于2018年9月到位500万元,累计到位1200万元,实际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抚恤金经费支出预算1200万元,实际使用1331.7万元,全年发放74人次。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为保证抚恤金专项资金管理,我局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怀化市手政局抚恤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怀化市民政局内部控制工作手册》、《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政发〔2015〕8号)及预算规定的用途进行资金审批程序和使用,厉行节约,避免浪费,使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效能,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大额资金使用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经局党组会计提审议研究审批,并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检查。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怀化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抚恤金专项项目建设,市人社局负责补助对象身份核定和补助金额计算,市财财政局负责补助金额核对,市民政局负责抚恤金的发放。抚恤金发放标准按人社、财政、民政等相关规定执行。
2.项目管理情况。我局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抚恤金项目管理办法》。该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项目按照管理规定和预计工作进度实施。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按照预算,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总成本为1200万元。(2)项目成本情况,2018年抚恤金项目支出1331.7万元,用于建立完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的死亡抚恤保障体系。通过抚恤金的及时准确发放,提高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超出预算131.7万元,由上年结转的抚恤金支付。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1)项目的实施进度。抚恤金是按照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各自分工负责的审核工作流程实施的。该专项项目资金实际完成率100%、完成及时率100%。(2)项目完成质量。我局按照项目工作计划进度,对比实际工作进度及项目成果,项目质量达标率为100%。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项目已圆满完成,完成总目标的100%。(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开展抚恤金专项项目,进一步健全市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管理使用体系;规范抚恤金的发放流程;完善抚恤金的审核制度;保障抚恤金的及时准确发放。我局的抚恤金项目按时间和任务进度绩效阶段性目标已基本完成,总体评价为优秀。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经济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一发生的实际支出均为业务管理经费,未超出预算。
2.效率性。保障抚恤金的及时准确发放。从收到抚恤金的所有申领资料开始,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发放工作。
3.有效性。通过抚恤金的及时准确发放,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4.可持续性。通过本项目建设,可持续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
2.专项资金实行制度办法、绩效评价的全过程公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想法
1.主要经验。
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制定《怀化市民政局抚恤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怀化市民政局内部控制规范》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使用专项资金和开展抚恤金工作。
2.存在的问题。
(1)民政工作力量薄弱,难以保障抚恤金发放工作高质量的完成。
(2)抚恤金经费仅来源于财政拨款,社会参与度不高。
3.建议。
(1)加强多部门联动。
(2)对民政部门增加此项工作经费预算。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怀化市民政局
2019年6月26日
附件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专项共性指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