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28 15:45 信息来源:怀化市民政局
一、部门概况
1、机构、人员构成。怀化市民政局(以下简称我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优抚安置科(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救灾救济科(市减灾委办公室)、基政社区和地名区划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老龄工作科、民间组织管理科、城乡社会救助局、行政审批服务科(法制科)、信息中心等13个科室、下辖怀化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老区办、怀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慈善总会办公室、怀化市救助管理站(副处)、怀化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副处)、怀化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副处)、怀化市军队饮食供应站、怀化市光荣院、怀化市社会福利院、怀化市军人接待站、怀化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怀化市烈士陵园管理所、怀化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等14个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年末,我局编制人数为205人,实际在职人数174人。
2、主要职能。(1)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民政组织建设。(2)负责全市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3)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因公致残人员的报批工作。(4)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担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5)负责复员、退伍军人、转业士官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管理工作 ;指导军用饮食供应站、光荣院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管理工作。(6)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核查上报灾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指导灾区进行灾民生活救济和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向贫困地区捐赠衣被等活动。(7)管理全市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8)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9)承办行政区划有关工作;推行地名标准化。(10)承担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11)指导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12)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承办涉港、澳的婚姻登记。(13)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工作。(14)主管殡葬管理工作。(15)负责全市各类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和残疾职工的权益保障。(16)负责福利彩票发行和市本级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17)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18)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权益。(1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重点工作计划:1.大力实施精准救助工程 2.大力实施养老服务工程3.大力实施双拥关爱工程4.大力实施公益慈善工程 5.大力实施“三社联动”工程6.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7.强化民政基层党建工作8.强化民政党风廉政建设9.强化重点工作监督检查10.强化综合新闻信息宣传11.强化民政人才队伍建设。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我局基本支出投入资金5350.4万元,决算5066.5万元,结余283.9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民政职能的履行及机构运转。其中,人员经费326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0.4万元),公用经费1801.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80.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9万元,捐赠1.2万元)。
2018年我局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省委九项规定规范经费支出流程管理,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先后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就公务接待、公用用车、差旅费、办公费等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实行“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公开制度,有效控制了基本支出,实际支出没有超出预算规模、范围和标准。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07.8万元,决算数77.3788万元,节约230.4212万元,与2017年决算90.9393万元比较降幅14.91%,全年未产生购置公务用车和因公出国费用,“三公经费”控制较好。
(二)专项支出管理和使用情况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
2018年度我局实际投入专项资金2068.212万元,分别为上级安排及市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项目,其中:1.怀化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专项资金1200万元;2.城区门牌制作安装100万元;3.城区新式路牌制作安装100万元;4.双拥“两节”慰问费93.4万元;5.殡仪馆改扩建292.8989万元。实际支出2725.6989万元。
2、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为加强专项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局就重点专项项目制定了《行政区划与地名普查工作管理办法》、《双拥两节慰问办法》、《抚恤费发放办法》等多项专项业务管理办法,各专项业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业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并按照相关质量控制体系要求实施专项项目,通过满意度调查,评价为优秀。
三 、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1、专项组织情况。我局专项项目根据市财政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担负各项项目、“至爱、大善、济民”的民政精神内涵、目前国家社会关心的问题根据各项目的要求组织实施。
2、专项管理情况。为加强专项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怀化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怀化市民政局专项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按制度执行,大额资金开会集体审议,多人审签,确保资金使用公开、公正、科学、高效,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借用或随意调整,实行报账制度。
四、资产管理情况
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具体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存货和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办公家具和用品严格按照《怀化市民政局内部控制规范》、《资产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配置和处置。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使用、审批、稽核等内部管理规范。2018年怀化市民政局总资产1360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00.8万元,固定资产6151.7万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经济效益评价。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84.8%;“三公”经费严格按预算执行,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政策性工资预算的追加、剔除抚恤费和军队军队离退休干部定期增资经费因素外,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预算控制率31.28%,预算完成率86.41%,日常公用经费控制率69.73%,政府采购控制率98.7%;“三公”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总体控制较好,未超本年预算, “三公”经费与上年决算支出相比,减少13.5515万元,降幅14.9%。专项项目资金有保障。
2、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由张勇局长任组长、姚茂术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对相关工作进行督查。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二)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按照“抓改革、创特色,抓重点、求突破,抓规范、上水平,抓队伍、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胆创新,主动作为,推动了全市民政事业在新常态下的又好又快发展。一是抓好了重点民生实事;二是抓好了基层民主建设;三是推进了民政改革创新;四是强化了基本公共服务;五是抓好了民政项目建设。
六、存在的问题
1. 怀化市殡葬事业管理处:一是殡葬执法管理机构薄弱,人员较少,殡葬活动力不从心;二是协调多部门联合执法,效果有限。
2.怀化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财务人员极度缺乏。作为财务独立的事业单位,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对财务岗位进行了设置,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由于工作人员的不足,虽然聘请了财务公司的人员担任会计,但本单位依然存在财务工作人员未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从事会计工作未超过三年的情况,管理中偶有疏漏。
3.怀化市烈士陵园管理所对照职能,市烈士陵园管理所除了负责市本级烈士陵园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外,还要负责全市烈士精神宣传和传承工作,人员编制、经费预算严重不足。
4.综上所述及其他部门单位反馈,目前民政事业普遍存在事务繁杂、工作量大、工作实际操作难度较高、高素质专业人员缺口较大的问题。
七、建议
1.加大基本支出预算力度,确保各部门单位基本支出能力与工作职能、工作任务相匹配。
2.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能更好的、更效率的完成工作。
3.按照工作量、工作繁复程度,加强人员预算编制。按各部门单位需求,招聘人才,给民政事业增加一股生力军。
怀化市民政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