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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8-17 11:03 信息来源:怀化市民政局

怀化市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怀化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市民政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监督管理民政厅委托管理的全省性社会团体;监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活动,查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县市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优抚政策,依法开展优抚工作;负责烈士申报、褒扬工作;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和公务员、人民警察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指导全市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伍士兵、转业和退休士官、复员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军供站、军人接待站的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

4.负责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组织查核、统计和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指导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

6.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乡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相关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定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分配方案的提出及其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农村敬老院及五保之家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城乡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负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表彰。

8.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市乡镇及其以上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与邻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9.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等事项,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县市区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10.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姻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办涉港澳婚姻登记工作。

11.负责全市革命老区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和协调。

12.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执行全省福利设施的标准,承担市级和涉外、涉港澳台、涉侨福利机构的认定审批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申报,对全市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负责指导全市福利院的建设和管理。

13.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地方性规章草案和发展规划、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14.负责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工作;协调跨省、市及市内县市区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送工作;负责协调市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的救治工作。

15.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指导、监督全市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16.负责民政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1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怀化市民政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优抚安置科(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救灾科(市减灾委办公室)、基政社区和地名区划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行政审批服务科(法制科)等13个科室,下辖社会救助科、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婚姻登记处、老区办、慈善办、信息中心、救助站(副处)、殡葬事业管理处(副处)、军干所(副处)、军供站、光荣和社会福利院、军人接待站、军休服务管理中心、烈士陵园管理所、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等14个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怀化市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共8张决算表,包括: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怀化市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全年收入10313.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23万元,下降1.5%。因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下拨资金较上年度略有下降。

2017年度全年支出9943.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57.99万元,增长18.5%。按照上级民政部门及财政部门要求,为加快预算执行及项目实施进度,全面完成各项绩效考核和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各项支出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全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9706.09万元,占总收入94%;事业收入516.75万元,占总收入5%;其他收入90.72,占总收入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全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29万元,占总支出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24.07万元,占总支出9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5万元;其他支出670.75万元,占总支出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706.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0.34万元,增长4%。因中央、省、市加大了民政资金的投入力度,我局通过积极努力,争取各项民政资金保障民政事业发展。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65.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24.93万元,增长20%。按照上级民政部门及财政部门要求,为加快预算执行及项目实施进度,全面完成各项绩效考核和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各项支出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94.59万元,占本年支出90.5%,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1148.73万元,增长14.6%,为加快预算执行及项目实施进度,各项支出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35万元,占本年支出1.5%;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支出8855.19万元,占本年支出9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8196万元,本年实际支出8994.59万元,追加预算798.59万元,为加快预算执行及项目实施进度,各项支出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36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3%;公用经费148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09.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41万元,公务接待费47.64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4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万元,公务接待费203.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34.75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78.59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56.1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4.41万元,降低11.6%,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7.38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2.97万元,增减的原因:我单位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加强公车运行管理,压缩了公车运行经费支出;因工作需要,省厅加大督查力度,至本级调研检查工作增加、县市区与本级衔接工作增加,造成业务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组(参)团0个;公务用车购置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7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07次,接待人次2149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预算收入410万元,较上年减少223万元,下降36.8%。2017年度政府性预算支出670.75万元,较上年增长476.2万元。

九、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局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本部门预算资金的经济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了客观评价。2017年根据市财政的批复执行预算,“三公”经费等一般公务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标准内。注重预算结构的调整,增强了重点工作经费保障能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8.7万元,比2016 年减少220.2万元,降低12.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加强经费管理,压缩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7.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4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怀化市民政局2017年度省直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