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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07 11:55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怀化市民政局是市政府管理民政事务的职能部门,负责社会救助、防灾减灾、老龄事业、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发展、区划勘界、收养登记、福利企业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怀化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怀化市救助管理站、怀化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怀化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怀化市光荣院、怀化市福利院、怀化市军用饮食供应站、怀化市婚姻登记处、怀化市军人接待站、怀化市殡葬事业管理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共8张部门预算表格,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① 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38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44.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以前年度结余40.01万元。较2017年收入预算增加113.88万元,提高0.3%,原因是根据年度民政工作计划,主要新增城区新式路牌制作、城区门牌制作安装等相关经费的预算安排。

②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38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9.09万元,项目支出2265.66万元。较2017年增加113.88万元,提高0.3%。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民政工作计划,新增相关经费的预算安排。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44.7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①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522.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支出、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②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821.9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二)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0万元(怀化市军队离退干部服务管理中心购置大巴车预算50万,局系统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经费120万)。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降低0.3%,主要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降低三公经费的预算开支。

(三)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6.47万元,相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9.03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局系统业务量增大,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增加。

(四)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民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70.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62.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8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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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