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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16 17:17 信息来源:怀化市民政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怀化市民政局是市政府管理民政事务的职能部门,负责社会救助、防灾减灾、老龄事业、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发展、区划勘界、收养登记、福利企业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怀化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怀化市救助管理站、怀化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怀化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怀化市光荣院、怀化市福利院、怀化市军用饮食供应站、怀化市婚姻登记处、怀化市军人接待站、怀化市殡葬事业管理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共8张部门预算表格,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①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27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56.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4万元。较2016年减少30.41万元,下降0.7%。根据年度民政工作计划,2016年度的相关民政工作已经完成,取消了相关经费预算安排。

②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27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8.93万元,项目支出571.94。较2016年减少30.41万元,下降0.7%。根据年度民政工作计划,2016年度的相关民政工作已完成,减少了相关经费支出。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640.4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支出、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②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16.4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二)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预算数增加84.4万元,提高32.6%,因2017年新增4个预算单位。

(三)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7.44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8.02万元,增长11%。为全面完成各项绩效考核和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四)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民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6万元。

怀化市民政局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