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19 10:56 信息来源:怀化市民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2号)关于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的规定,拟给予我单位2015年、2016年、2017年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周文同志记三等功,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9月19日—9月26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9月26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反映。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
受理单位: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地址:怀化市鹤城
区迎丰东路2号,电话:0745-2715981,邮政编码:418000)
怀化市民政局人事科(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德善路568号市民政局316室,电话:0745-2262625,邮政编码:418000)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 怀化市民政局人事科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