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2500余万元补偿退养野生动物市场主体

发布时间:2020-07-22 08:29 信息来源:怀化市林业局

目前,怀化已经完成第一批退养野生动物数据清点核实工作,对退养主体已落实补偿资金2512.62万元 ,补偿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承担,怀化13个县市区已经全额补偿到位。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提出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对依规退出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予以相应补偿。 怀化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并派出4个工作组督导全市野生动物的退养补偿、处置、监管和维稳工作,有力推进了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市需要补偿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258户,养殖存栏野生动物共计7种,分别是王锦蛇4.9万公斤、眼镜蛇3.7万公斤、水律蛇0.8万公斤、竹鼠14.7万公斤、豪猪4376头、果子狸4100只、鸿雁1462只。

据怀化市林业局四级调研员、野生动物保护科科长杨文煌介绍,截至7月15日,怀化第一批人工繁育野生动物退养补偿和处置工作已全面完成。这项工作由县市区政府牵头,组织林业、财政、扶贫部门和乡镇、村委会对纳入补偿范围的野生动物数量进行核实,按照省市县3:3:4比例积极落实补偿资金,同时对退养补偿后的野生动物按放归自然、转为他用和无害化处理三种方式进行处置。

据悉,下一步主要是做好第二批人工繁育野生动物退养补偿和处置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支持陆生野生繁育主体转型发展。(向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