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怀化市林业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6-30 15:14 信息来源:怀化市林业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怀化市林业局包含局机关及3个下属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为:怀化市林业调查设计院湖南中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怀化市泸阳国有林场

怀化市林业局(机关)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行政级别正处级,内设科室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规划财务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管理科、造林绿化科、森林草原防火科。非独立核算的事业站室有: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市林业改革发展服务中心、市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服务站、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5年年末编制数100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机关工勤编1名)、事业编制72人。年末实有人数164人,实际在职人员96人(行政人员28人、事业人员68人),退休人员68人。

湖南中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以下简称中坡公园)成立于2010年7月,为隶属市林业局管辖的副处级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与“怀化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怀化市中坡风景名胜管理处”“怀化市中坡国有林场”合署办公,实行“四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2023年10月,怀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37个(最终控制数90个),班子成员5人,内设8个副科级机构。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部、人事教育部、计划财务部、规划建设部、森林防火与安全保卫部、旅游服务部、林场管理、林业科技研究推广部。2025职工总人数228人,其中在职118人,退休110人。

怀化市泸阳国有林场,属市林业局二级机构, 2015年国有林场改革后,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林场下设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营林生产股、资源纠调股、党办、综合治理、防火办、公园办、工会纪检等股室。经营面积为4.78万亩,其中生态林面积3.24万亩。2015国有林场改革后,核定林场编制为92人,纳入财政预算92人,其余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等经费开支林场自己承担。2025年末林场有在职人员114人,退休人员245人,共计359人。

怀化市林业调查设计院隶属怀化市林业局,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务执行独立核算设有5个科室,分别是资源监测办、生态评价办、科学技术办、办公室、财务室。2025年年末编制数17人,单位现有在职人员17人,其中高级工程师4人,中级工程师12人,助理工程师1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及使用方向

2025年度收入合计为1209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1671.11万元,其他收入为317.4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项结余107万元,收入总计12095.54万元;2025年支出合计为1209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4.88万元,占总支出54.61%,项目支出5490.66万元,占总支出45.39%,支出总计12095.54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主要用于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和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1.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监督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区划界定和保护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省政府委托市政府或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 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54.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03.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6.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3.75万元,资本性支出0.54万元。与2025年基本支出5622.86万元相比增加631.92万元,主要是新进人员、2025年上半年工资调标导致工资福利支出有增加。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为93.3万元,实际使用60.01万元,未超过预算总额,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16万元,公务接待费3.85万元,因公出国(境)0人次。

在支出管理方面,我们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有关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单位行政运行基本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的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公款出国(境)费:全年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零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公务用车一律实行派车登记制,单位所有公车实行定点维修、IC卡加油、统一保险制度,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的规定。

3)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严格接待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凭公函接待制度、禁酒禁烟,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杜绝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接待总额严格控制在市纪委、市财政下达的厉行节约预算指标之内。

4)公务卡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公务卡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全局职工全覆盖,费用开支全部用公务卡结算。

(二)项目支出

2025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5490.66万元,其中市级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支出1035.62万元,怀化市林业局局机关为332.67万元,湖南中坡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565.1万元,怀化市泸阳林场为79.88万元,怀化市林业调查设计院57.97万元,项目支出具体包括:

1.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52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成,用于支付职工工资

2.申报凉山国家级森林自然公园租赁林地租金17.95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成,根据租赁协议,全部用于支付租赁集体林地11255亩的租金。

3.防火经费30万元,已支付9.9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防火宣传牌制作安装费,鸡公界工区火炭冲林区道路(防火通道)及两侧林下可燃物已清理费,

4.林业技术服务项目53.55万元,已支付52.47万元,主要用于完成6宗林地可研调查项目,提供林业项目咨询服务的开支。

5.“十五五”林业发展规划项目10万元,已支付5.5万元,用于支付怀化市“十五五”林业发展规划的编制经费。

6.公园联营林补偿及租赁费283.17万元,已支付259.8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团结村、新家庄村、板山村、炉天冲村、新垦村等村组集体及个人的林地租赁费

7.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5万元,已支付17.5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森林公众责任险、祠堂坪及黄坡苗圃杂草清理、隔离带及生物防火林带清理、兼职管护人员劳务费等。

8.森林防火60万元,已支付49.95万元主要用于坟头墓地杂草清理、防火林道及隔离带清理、防火物资储备库(含电源升级改造、维修、信息化建设、供水系统升级、大门新建)等。

9.中坡公园公用设施管理费80万元,已支付37.64万元主要用于园内道路维修、水电设施维护、公共建筑修缮、景观景点维护及其他日常运行保障等。

10.中坡公园核减编制置换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108万元,已支付107.82万元支付给怀化市虹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湖南宏房子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月度服务费。

11.中坡公园五溪广场提质改造项目92.37万元已全部支付。项目于2025年8月竣工验收,完成麻石铺装、排水沟、景观池、照明等改造内容。

12.国家储备林贷款项目建设及林业碳汇工作经费100万元,已使用55.86万元,结余44.14万元,主要用于国储林项目外出培训学习、调研等开支。

13.义务植树经费20万元,已使用完毕,主要用于支付义务植树活动过程中的苗木采购、挖穴整地、差旅、租车等费用支出

14.林长制工作经费100万元,已使用45.15万元,结余54.85万元,主要用于调研、巡林、宣传、会议、培训等,高位推动林长制工作做优做实。

15.林业改革工作经费50万元,已使用34.9万元,结余15.1万元,主要用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项目差旅、印刷等工作经费。

16.林业事业发展专项117.5万元,已使用114.76万元,结余2.7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林业重要工作视频制作、动植物摄影作品宣传等费用。

17.林业有害生物及松材线虫防治经费20万元,已使用6.6万元,结余13.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林业有害生物及松材线虫防治等工作督导检查及培训会等经费开支。

18.森林防火及基础能力提升经费75万元,已使用41.4万元,结余33.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提升、森林防火车辆、值班等工作督导检查及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19.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经费30万元,已使用14万元,结余1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及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20.怀化市森林防火监测系统服务费342万元,因2025年财政资金紧张,当年未支付,该资金作为结转资金,于2026年2月份支付200万元,主要用于对森林防火监测系统进行维护,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廉政责任制度。通过签订建设项目管理协议、廉政责任书等,明确各方在项目决策程序和执行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反腐倡廉的要求和措施等。

2)建设项目立项、预算编制和招标等应当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单位实际需要。经单位内部职能部门联合审核后,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项目还应经过专家论证。任何部门不能包办建设项目全过程,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

3)单位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对建设项目进行核算。如实记载业务的开展情况,妥善保管相关记录、文件和凭证,确保建设过程得到全面反映。

4)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根据项目支出预算和工程进度办理资金支付等相关事项。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预算)专款专用,按规定标准开支,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

5)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竣工决算,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未经批准不得突破,杜绝超规模、超概预算现象的发生。加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资产验收和移交手续。

6)单位内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评价建设项目管理的薄弱环节,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单位都有制定详细的资产管理办法,对资产申购、采购、分配、保管、处置以及责任赔偿等细则进行规定。资产配置按照“合法依规、保障需要、节约开支、从严控制、调剂优先、共享共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怀化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2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限额标准》(怀财资〔2019〕168号)的有关规定,严格实施贴标制,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2020年6月,我单位还修订印发了《怀化市林业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实行预算审批制,并完善资产申购审批程序,确定购置标准;实行政府采购制,凡是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资产及物品均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政府采购,擅自采购的费用自理;确定专人负责制,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加强资产管理,组织各科(室、站)定期对所属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明确相应的责任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5813.10万元,较上年增长9.67%。负债总额1549.10万元,较上年增长-47.13%。净资产14264.00万元,较上年增长24.15%。

我单位配置固定资产6.98万元(账面原值,下同)。配置设备5.26万元,占75.36%;配置家具和用具1.72万元,占24.64%,配置在建工程共1,234.79万元。

我单位处置资产13.16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固定资产13.16万元,占100.00%。从处置形式上分析,无偿划转0.27万元,占2.03%;报废12.90万元,占97.97%。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及预算支出。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及预算支出。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我单位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情况,综合自评得分为92.95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评价指标分析(或综合评价情况)

1、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圆满完成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任务,积极推进林业适度规模发展先行县建设;指导全市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完成市直机关义务植树13亩以上;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监测体系,提高火情早期处置能力和监测预警能力;林长履职高质高效,市级林长开展巡林50次,全年护林员综合巡护率高于90%;有序组织开展市本级国储林工作,稳步推进林业碳汇开发;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与预防,开展本土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省定指标2.98‰以下;森林资源状况(森林覆盖率达到67.59%、森林蓄积量达到1.35亿立方米)达到省林业局制定的考核标准。

2、履职效益

1)推深做实林长制,治理效能显著增强。一是林长履职高质高效。市级林长开展巡林50次,解决重点难点问题35个。二是基层基础持续夯实。印发《全面加强基层林业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方案》,设立片区林业站59个,建成“县林业局+片区站+乡镇林业工作组”基层治理新模式。全市12名生态护林员获评“湖南省生态护林员标兵”。三是协同机制不断健全。创新“林长+河长+田长”协作机制,完善“林长+警长+检察长+院长”联动机制,成功办结全省首例“生态检察+林业碳汇”赔偿案件。

2)深化改革创新,“两山”转化路径拓宽。一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探索“分层赋权”等经验,首批集体林地收益权证落地芷江。全省林改现场会印发的11个典型案例中7个来自怀化。中方县获评省级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先行县。二是林业碳汇开发创新突破。创新“林业碳汇权证+碳券”模式,会同、通道获签全省首“湘林碳票”。建立覆盖全域的“林地超市”平台,累计成交“湘林碳票”1972宗。探索“碳票+司法”“碳票+文旅”等消纳场景。三是绿色金融服务拓展。创新“林业碳汇开发贷”等产品,推出全省首笔“湘林碳票”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

3)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生态底色持续擦亮。忠建书记等领导带头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全市义务植树980万株,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超92%。完成国土绿化11.76万亩,其中“双重”项目11.22万亩、省级生态廊道建设0.54万亩。成功获批怀化市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开展“裸露山体”治理“回头看”,62处山体生态修复成效显著。扎实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21个国有林场完成森林经营方案修编。完成中方县“德油系列”油茶采穗圃新建,溆浦银木荷通过省级良种认定。

4)强化资源管护,生态屏障守稳筑牢。一是林草资源监管强化。依法依规审核审批永久使用林地项目224个,农村违建住房、风电光伏等问题整改扎实推进案件查处整改率100%。二是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有序推进。管理机制持续健全,完成《怀化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上报湖南鹰嘴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功入选“退化生境修复试点”。三是野生动植物保护持续加强。联合直部门开展了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全面建立野猪致害补偿机制。推进古树名木保护两年行动,4.4万株古树得到系统性保护。

5)守牢安全底线,发展环境平安稳定。一是森林防火扎实有效。林火铁塔视频监测系统作用充分发挥,全年累计发出智能预警272万次,阻止森林火情热点254起、违规用火81起。完成增发国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新增生物防火林带478.68公里、防火应急道路155.76公里。全市实现森林零火灾。二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有力。联合开展检疫执法,圆满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2‰。三是行业安全生产扎实有效。严格开展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林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年中预算追加比例较大,既存在金额上的不确定,也存在时间上及时性的不确定,导致会一定程度的影响项目工作的计划和开展,也一定程度的影响了项目支出的预算执行进度。

2)专项经费拨付时间与项目实施要求时间不一致,导致项目开展实施中资金周转困难,业务人员垫付费用,报账资金滞后,影响专项工作的开展。

十、下一步改进措施

1)前谋划,加强与财政沟通,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应编尽编,减少年中追加

2)建议专项资金拨付与专项工作实施开展时间同步到位,减少垫付方便账务处理,利于工作开展。

十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针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通过整改,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流程,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将绩效自评报告在网站或其他公开渠道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