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怀化市林业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6 10:04 信息来源:怀化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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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怀化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怀化市林业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监督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区划界定和保护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省政府委托市政府或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 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林业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怀化市林业局属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行政级别正处级,辖7个内设行政科室(办公室、造林绿化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管理科、规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森林草原防火科)、5个非独立核算事业机构(怀化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怀化市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服务中心、怀化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怀化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怀化市林业改革发展服务中心)。下属的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有6个,其中全额拨款单位有1个:林业调查设计院;差额拨款财政补助单位2个:湖南省中坡森林公园管理处(副处级)、泸阳国有林场;自收自支事(企)业单位3个:五溪林场、木材公司、林业产业发展公司。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林业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林业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449.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89万元,增长0.96%,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449.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9.5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44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1.28万元,占49.90%;项目支出1728.19万元,占5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449.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3万元,增长1.24%,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49.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3万元,增长1.24%,主要是因为2023年新招录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一名军转干,相应增加人员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49.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万元,占0.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06万元,占7.39%;卫生健康支出53.79万元,占1.56%;节能环保支出26.00万元,占0.75%;农林水支出2303.58万元。占66.7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88.14万元,占22.85%;交通运输支出10.3万元,占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29.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4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3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度追加预算拨款下达人才资源开发专项柔性引进人才补贴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追加我局周开淼、卢环同志三等功奖励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2.41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2.97万元,支出决算为14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预算,财政年度追加预算拨款下达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5、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1.28万元,支出决算为9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63%,决算数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前退休人员工资与在职人员工资财政一并下指标到功能分类农林水支出中的行政运行中。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1.21万元,支出决算为5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减少。
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追加上级资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和救护。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283.38万元,支出决算为111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厉行节约。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上级资金省级资金竹林下大球盖菇栽培技术推广项目。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省级资金,森林防火物质购置和监测调度中心建设项目。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49.9万元,支出决算为111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本级财政追加油茶产业工作经费,以及上级补助资金市州分配的植被恢复费。
1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本级追加凉山公路硬化项目。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88.1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2021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按项目实施进度开支,为结余结转资金,未在年初预算内。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1.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11.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2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7.1万元,支出决算为67.4万元,完成预算的87.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开支标准,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60.21万元,下降70.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置4台公务用车。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决算金额均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主要原因是单位未因公出国(境),与上年相比持平均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主要原因是单位未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83万元,完成预算的86.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把公务接待支出的审核、审批关,与上年相比增加5.21万元,增长35.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力争怀化市林长制工作纳入国务院、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高频率的接受各级检查、验收、考核、评估。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决算金额均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持平均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5.3万元,支出决算为48.57万元,完成预算的87.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把公务出行审批关,与上年相比减少5.08万元,下降9.47%。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83万元,占27.9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57万元,占72.06%。其中:
1、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团组0人次,主要是2023年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8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15个、来宾1694人次,主要是接待省及各县业务检查及汇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7万元,主要是车辆购置费、车辆油料、保险、维修、路桥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19万元,比去年决算数减少8.21万元,下降3.7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6.09万元,主要用于召开以下会议:
1、用于召开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人数30人,内容为推进怀化市松材线虫病防控,预算支出0.15万元。
2、用于召开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申报工作推进会暨林业工作务虚会,人数50人,内容为各县市区林业局局长汇报《关于做好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报批工作的紧急通知》(怀创森版发〔2023〕1号)的落实情况、创森称号申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主要措施,预算支出0.5万元。
3、用于召开怀化市基层林长办建设暨护林员管理现场会,人数81人,内容为传达国家、省关于林长制工作有关要求;研究部署全市林长制工作,特别是乡镇林长办建设和护林员管理工作,预算支出2.5万元;
4、用于召开2023年全省自然保护地工作会议,人数57人,内容为通报2022年度自然保护地管理考核评估结果,总结2022年全市自然保护地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自然保护地重点工作,预算支出0.25万元;
5、用于召开全市林草科技推广工作座谈会,人数35人,内容为听取各县市区林草科技推广工作情况汇报以及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林业科技项目实施情报的汇报及意见建议,预算支出0.25万元;
6、用于召开省林业局督导怀化油茶生产座谈会,人数54人,内容为听取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全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精神情况、2023年油茶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油茶生产工作,预算支出0.8万元;
7、用于召开省级财政油茶产业项目验收推进会,人数22人,内容为听取相关县市2022年省级财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资金油茶产业项目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项目验收工作,预算支出0.12万元;
8、用于召开怀化市森林资源管理暨森林督查工作座谈会,人数55人,内容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问题答疑、部署2023年森林督查后续工作,预算支出0.3万元;
9、用于召开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会议,人数42人,内容为讨论《怀化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提出修改意见,预算支出0.5万元;
10、用于召开全省林业系统项目资金监管、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林业产业财源建设、林业重大项目工作推进视频会,人数50人,内容为部署全省林业系统项目资金监督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林业产业财源建设、林业重大项目等四项工作,预算支出0.5万元;
11、用于召开怀化市国家储备林林权储备工作会议,人数51人,内容安排部署为国家储备林林权储备相关工作,预算支出0.3万元;
12、用于召开怀化市2023年油茶实用技术培训会,人数85人,内容为油茶丰产栽培关键技术;油茶水肥一体化技术等现场教学,预算支出2.98万元;
13、用于召开全省油茶生产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人数78人,内容为督促各地抢抓冬季油茶造林,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2023年油茶生产任务,并通过国家林草局林长制考核,预算支出;
14、用于召开怀化市风电项目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人数60人,内容为调研风电项目质量发展相关工作,预算支出0.3万元;
15、用于召开怀化市2024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部署会议,人数30人,内容为安排部署全市2024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预算支出0.15万元;
16、用于召开怀化市林长制工作会议,人数46人,内容为传达学习省林长会议精神,观看省林长制督查暗访专题片,表彰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先进单位,研究部署我市2023年林长制重点工作,预算支出0.2万元;
17、用于召开《湖南省油茶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立法调研座谈会,人数26人,内容为调研湖南省油茶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相关工作,预算支出0.3万元;
18、用于召开全市退化林本底评估工作部署技术培训会议,人数71人,内容为部署全市退化林本底评估工作,开展退化林本底评估技术培训,预算支出0.4万元;
19、用于召开全市林业工作会议暨森林防火工作现场会,人数140人,内容为总结2023年全市林业工作及对2024年林业工作的安排及部署,预算支出2万元;
20、用于召开国家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方案编制座谈会,人数33人,内容为项目方案编制组传达贯彻方案编制的有关要求,安排部署方案编制的有关工作;预算支出0.2万元;
21、用于召开全市森林督查业务培训会议,人数90人,内容为推进全市森林督查业务各项工作;预算支出0.5万元,预算支出0.5万元。
本部门用于开支培训费6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培训费,人数82人,内容为林业行政处罚程序、林业行政处罚案例解析、交流研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解读;用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人数38人,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等;用于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地管理业务培训,人数64人,内容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地专业知识讲解培训;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6.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5.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24〕46号)文件要求,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专门人员及相关科室,对2023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完成情况进行真实、准确、客观的自评,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主持召开了专门会议,将绩效自评工作落实到相关二级单位以及相对应的部门,规财部门综合管理和汇总,层层抓落实。
抽调专门力量,认真做好自评。责任单位和科室安排专门业务骨干人员,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内容,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报账支出等对每一项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完成质量、预期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进行详细地自评和分析。规财部门组织人员对本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预算执行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评价分析,并对各科室提供的自评材料进行再次自评,以确保自评质量。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小于等于9.1万亩,控制在省定指标2.98‰以下;森林火灾的受灾率低于0.9‰,未发生重特大以上森林火灾;完成0.97万亩草原建设任务、0.5万亩生态廊道建设和2万亩封山育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5大类24项指标全部达标,成果通过国家专家评审并得到国家、省局的充分认可;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监测体系,提高火情早期处置能力和监测预警能力;深入推进林长制“四化”建设(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护林网格化、监管信息化),怀化市本级、靖州县获得2023年湖南省政府林长制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彰及湖南省林长制工作考核优秀等次;保障驻村工作队正常运行,加大对乡村振兴驻村林业产业项目支持,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完成率100%;开展国家储备林贷款项目建设及林业碳汇工作,溆浦县、通道县完成银行授信10亿元以上,银行发放贷款5亿元以上,林地流转5万亩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年中预算追加比例较大,既存在金额上的不确定,也存在时间上及时性的不确定,导致会一定程度的影响项目工作的计划和开展,也一定程度的影响了项目支出的预算执行进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2:2023年度怀化市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