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召开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
发布时间:2021-02-04 09:41 信息来源:靖州县林业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林长制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2月2日下午,靖州县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在政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田连钊,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宏林,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尹翠华,各县级林长,林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等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靖州县林长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县委副书记、县长田连钊围绕改革方案抓落实讲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生态理念践行好。深刻认识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林长制改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一次发展机遇、一个有力抓手来推动,通过建立林长制,确保实现“林长治”,在推进乡村振兴、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和构建新发展格局中体现林业作为、作出林业贡献,向省市和全县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二是提高工作标杆,把生态底色守护好。要求按照“贯彻一个理念、落实两个责任、搭建三个平台、实施四大工程、突出五个重点”的思路全面落实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在林业体制机制改革上闯出新路子、在森林生态系统管理上展现新作为、在林业经济优化升级上构建新格局、在绿色发展惠民富民上彰显新担当,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推进绿色惠民富民,推动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地带来金山银山,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开创性、示范性的改革举措和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为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探路子、立标杆、作示范。三是提高履职能力,把生态责任担当好。要细之又细抓责任落实,加快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各级林长和林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各自的工作职责,形成落实有力、推动有效的工作状态。要严之又严抓督导考核,尽快研究制定可分解、可实施、可监测的考核评价体系,认真组织好对下级林长的考核评价,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要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严格执行《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要实之又实抓宣传发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积极引导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支持林长制改革工作,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