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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经营性高速公路投资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2-02 15:25 信息来源:怀化市交通运输局

一、出台背景

截至2024年12月底,我省已建和在建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总里程约4579公里,占全省已建和在建高速公路总里程9605公里的47.67%;其他“十四五”计划新开工项目预计将全部按经营性公路建设,总里程约674公里,经营性高速公路在我省高速公路占比逐年提高。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经营性高速公路投资人行为,增强投资人诚信和守法意识,强化行业管理,引导我省高速公路投资市场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了《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信用管理和信用评价两大块内容,共9章37条,包括总则、信用信息管理、信用评价方式和信用分级、信用评价程序和方法、首次信用评价、年度信用评价、动态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运用、附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明确了办法出台的背景、适用范围和遵循的原则,信用评价的主要内容,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管理的主要职责和参与信用管理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分工。

(二)信用信息管理。明确了信用信息征集方式和信用信息产生或变更的要求。

(三)信用评价方式和信用分级。明确了信用评价方式和信用等级及对应评分。

(四)信用评价程序和方法。明确了首次信用评价、年度信用评价和动态信用评价的评分方法和评价程序,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开和异议程序。

(五)首次信用评价。明确了首次信用评价的内容、需提交的材料和等级规定,建立了信用等级互认机制。

(六)年度信用评价。明确了年度信用评价内容、需提交的材料和等级规定,投资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年度信用评价扣分、加分的规定。

(七)动态信用评价。明确了动态信用评价依据,动态信用等级直接评定为D级的8种行为,信用修复的规定。

(八)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明确了AA级投资人享有的优惠待遇,相关评价等级在投资人招标文件中信用分得分规定,D级投资人限制措施的规定。

(九)附则。明确了本办法纳入投资人招标文件和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