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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怀化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警示曝光(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6-06-18 17:06 信息来源:怀化市交通运输局

为持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典型案例社会警示教育作用,动员全社会参与监督,现对全市2起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1:湖南省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货运车辆违规放行超限超载车辆案

案例详情:2026年5月18日,麻阳县交通运输局在接到锦和镇人民政府反映其辖区内湖南省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锦和镇黄泥塘石灰岩厂有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情况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往现场进行实地核查。

经查,5月18日8时49分,号牌为湘N0XX5的两轴货运车辆,从湖南省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场站驶出,车辆车货总质量达28.73吨,超限10.73吨,超限率59.61%,属于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该运输车辆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超限运输证》,涉嫌擅自超限行驶公路;湖南省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砂石货运源头装载企业,未严格落实货物装载核验、出站称重管控要求,违规放行严重超限超载车辆出站,源头治超管控履职不到位。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三条关于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的规定,属于典型的源头治超履职缺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违法行为。

依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条相关规定,结合本案车辆超限比例高、安全隐患突出的违法情节,麻阳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湖南省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向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案例详情:2026年5月5日10时50分,向某驾驶湘ND72XXX哪吒牌五座小型轿车,通过“花小猪”网约车平台接单,从溆浦县火车站搭载一名乘客前往溆浦县桔花园学校,行驶至溆浦县火车站广场时,被溆浦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法查获。

经查,向某驾驶的湘ND72XXX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其本人无法当场出示其他合法营运证明。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42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鉴于向某的违法行为系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本省首次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参照《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版)道路运输管理类序号为168的处罚基准,违法程度属于一般裁量阶次,应当给予警告,并处三千元以上少于五千元的罚款。溆浦县交通运输局对向某作出给予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