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6 17:12 信息来源:怀化市交通运输局
反馈问题 |
部分职能部门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方面还有较大差距,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如交通运输部门对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认识不清,工作研究少,重点任务部署滞后,交通领域污染防治日常监管不到位。 |
整改目标 |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
整改措施 |
1.根据根据《怀化市较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制定《怀化市交通运输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2.将环保工作纳入局党组会议重要议事议程。3.开展环保日常督查督办。4.开展环保执法。 |
整改完成情况 |
1.制定并印发了《进一步明确怀化市交通运输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怀交函〔2024〕80 号),对局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进行进一步明确。 2.将环保工作纳入局党组会议重要议事议程,并做好会议记录。 3.组织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开展环保日常督查督办。 4.强化日常巡查执法力度。2024年以来,全市环保执法立案111起,结案111起。其中:船舶污染立案9起,结案9起;交通类建筑工地扬尘立案1起;车辆运输扬撒办结案件100起;机动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M)站案件1起。 |
验收销号意见 |
同意销号。 |
拟何时销号 |
2025.5.23 |
意见反馈渠道 |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2720020 邮箱:59793667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