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9 16:10 信息来源:怀化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22〕51号)要求,现对2021年度怀化市交通运输局整体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怀化市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于全额拨款的正处级行政单位,主要部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政策、法律、法规,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管理、航政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道路运输服务、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交通运输方式融合;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指导全市重要国省道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拟订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公路、水路有关规费征缴等相关政策的实施;协调铁路、民航、邮政、高速公路管理涉及地方相关工作;承担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铁路专用线监管、对地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检查以及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等有关工作。
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法制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计划基建科、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机场铁路科)、港航管理科(海事管理科)、科技信息科,另设机关党委。2021年度市交通运输局二级预算单位9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包括:市水运事务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 、市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市综合交通协调办公室 、市交通职工培训中心、市旧机动车交易服务中心。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9144.54万元,主要是用于支付市直交通系统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经费、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公用经费以及干线公路审查造价设计评审费、2021年春节干线公路维稳应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费、水路公司客运化补助资金等项目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系保障市直交通系统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1年度基本支出决算数6154.5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4675.4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79.12万元。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271.2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03.10万元、津贴补贴569.14万元、奖金982.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0.2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7.8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17.34万元。其中:办公费139.53元、水电费53.38万元、物业管理费53.75万元、邮电费11.40万元、劳务费65.51万元、维修费107.85万元、租赁费29.03万元、差旅费193.17万元、会议费4.03万元、培训费10.19万元、委托业务费17.0万元、福利费46.8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52.34万元。
3、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404.18万元。主要是离休费26.38万元、生活补助及奖励金342.72万元(含退休人员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及独生子女奖励金)、抚恤金16.92万元(事业编制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及丧葬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16万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市直交通系统“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81万元,比上年减少20.24万元,下降29.74%;全年“三公”经费比年初预算控制数155.91万元节约108.10万元,节约比例69.34%。其中:
全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55万元,比上年减少16.72万元,下降28.69%;比年初预算控制数76.36万元节约34.81万元,节约比例45.59%。市直交通各预算单位2021年加强车辆管理,无公务用车购置,车辆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车辆加油使用绑定车牌号码的IC卡,一车一卡,不得现金报销零星加油发票,严格执行车辆修理审批制度,驾驶员维修车辆需到市财政局采购办指定厂家定点维修。
全年公务接待费支出6.26万元比年初预算控制数79.55万元节约73.29万元,节约比例92.13%。公务接待费为因公务需要接待上级部门和各县市区来人衔接汇报工作开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公务接待的各项规定,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明确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审批手续和公务接待标准,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
全年未发生公务出国(境)费,年初也无预算安排。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做到勤俭节约、杜绝了铺张浪费;全年“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比较合理,控制严格。
(三)专项安排情况
专项项目(市级)资金安排:1.2021年安排“十三五”、“十四五”期间干线公路造价审查、设计评审费330.92万元;2.2021年经市政府同意追加市交通局市本级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春节应急资金200万元;3.2021年经市政府同意追加防汛及水上救援演练经费15万元。
专项项目(市级)资金支出及组织情况:1.2021年安排“十三五、十四五”期间审查造价、设计评审费,我局根据合同支付107.52万元,剩余223.4万元市财政统筹收回;2.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春节应急资金200万元,已拨付给相关项目公司,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保障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3.防汛及水上救援演练经费15万元,用于支付2021年汛期防汛物资采购和值班等费用、支付溆浦县水上演练费用;4.怀化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通过交通运输部专家评审及正式公示后,我局按照合同约定达到付款条件支付尾款39.9万元(上年结转资金);5.2021年度完成省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1个技术报告及3个专题研究报告,按照合同支付创辉达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费108.9万元(上年结转资金)。
专项项目(省级)资金支出及组织情况:1.市水运事务中心支付水运客船公司化安全管理省级补助资金77.3万元(2018年第二批油补统筹资金结转资金);2.支付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费及污染防治水上应急演练费26.65万元(2019年第二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结转资金);3.完成8艘船舶拆解改造,支付船舶经营者补助资金2.584万元,提高水上安全通行,环保节能,提高船舶标准化水平(上年结转);4.2021年省拨战备训练经费6万元,支付溆浦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战备演练工作。
三、专项资金管理及实施情况
各单位积极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并接受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的现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开支严格按照政府公开招标程序执行,属于财政直接支付的专项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交通部门按照项目计划、工程进度,直接支付至施工单位,同时加强资金事中监管。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资产配置标准从严控制,合理配备,所有固定资产归口办公室及财务科统一管理。财务科对固定资产进行建账、建卡和核算,办公室对建账、建卡的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管理、养护和维修,将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固定资产的购置均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执行,相关科室填写签呈,办公室统一在湖南政府采购网进行电子采购。固定资产的处置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和程序,报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处置。
2021年12月底,市交通局机关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余额 696.03万元,累计折旧410.84万元,净值285.18万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交通投资稳定,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全市全年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03.5亿元。张吉怀高铁建成运营,怀化动车所、怀化高铁南站改扩建工程稳步推进;芷江机场航站楼改扩建工程全面完成;官新、靖黎、芷铜、沅辰、张官高速公路建设稳步推进,溆洞、安溆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启动;改建完成国省干线公路138公里,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447公里。
(二)助力乡村振兴,农村公路建设持续推进。对照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要求,及时转变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围绕农村地区的重要经济体服务,保障产业运输,大力推进农村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和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为乡村经济壮大夯实交通基础。
(三)践行交通强国,“十四五”规划科学编制完成。充分对接省“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按照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协同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高质量编制完成了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并启动怀化港总体规划编制。
(四)强化交通服务,运输能力品质进一步提升。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完成中方县的省试点验收,会同县创建工作稳步推进,鹤城、芷江、靖州、通道等县市区成功申报第三批省试点创建。全面规范共享单车运营,合理配置规模,建立监管机制。开展智慧交通建设,编制完成了“十四五”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规划。中方县获得全省首批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示范。
(五)加强管养创建,公路安全通畅。大力实施危旧桥改造、安防工程、灾害防治工程、大中修等养护工程,开展预防性养护,公路路况得到提升。创新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机制,实施市场化养护,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创建,会同县成功创建省级示范县,洪江市托口环库公路获评全省最美农村路。
(六)着力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守住安全底线。积极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站场交通检查点的防疫检查工作,做好车船和站场的防疫措施。持续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全行业隐患清零、汛期应急防范、非法码头渡口整治、铁路沿线安全整治和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全面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全年交通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七)严格综合执法,行业乱象得到治理。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要求,在公路治超、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工程建设、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整治等五个方面下功夫、出重拳,大力开展整治行动。全年检查货运车辆60多万辆次,卸载货物3万多吨,建成15套不停车检测系统;持续开展了“客货运输市场专项整治”、“怀化高铁南站及城区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等一系列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处罚车辆400多台次,现场纠正违规经营行为1500余次;整治渡口码头288个(处),完成了29座跨越沅水、酉水、舞水航道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出台了《怀化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电子化招投标培训,全面启动了电子化招投标;完成了铁路平改立连接道路建设99条,普铁公铁并行护栏移交332处,全面落实“双段长制”。
(八)重点民生实事任务超额完成。今年,省下达我市交通方面重点民生实事任务2项,为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和农村公路提质改造,截至目前,分别完成462公里、447公里,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九)亮点工作获省政府真抓实干表彰。1.狠抓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拆解回收1306艘“三无”船舶,助力辰溪县获得“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成效明显”县市。2.狠抓水运管理和非法砂石码头整治等,助力怀化市获得“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水利项目建设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成效明显”的市。3.全面推进船舶污染治理,完成7个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建成25家M站,积极开展城区扬尘和车辆运输管理,主城区新能源公交车达100%。助力鹤城区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全国第二、全省第一,获得国家重点生态环境区考核奖励资金2500万元;怀化市获得“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夏季攻势’工作成效明显”的市。4.作为市安委办的重要成员单位,水上交通、公路运营、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实现“零事故、零死亡”,怀化市获得“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成效明显,年度内本行政区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的市。
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1年我局综合绩效考核被评为良好单位,对照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各项工作上台阶、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强国战略的要求,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预算内资金紧张,行政负担重,日常公用经费不足(按照1.5万元/人公用经费标准压缩20%),特别是必要的人员支出社保费:生育保险、大病互助、工伤保险、残保金、事业编制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等均由单位保障,挤占公用经费;二是市直交通部门均在外办公,存在个别单位租赁办公楼情况,需承担办公楼、庭院内物业、维修等费用,挤占公用经费及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影响日常工作运转;三是交通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多,解决难度大。
七、相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资金管理
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的预算资金管理,减少预算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对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过程控制,加大预算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提高各单位人员对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认识,把预算资金是否发挥使用效益作为对单位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严格控制预算调整
预算执行过程中,对于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其调整原因、调整方案,履行调整手续,未经审核不得私自调剂使用预算资金。
(三)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会计核算和内控制度,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和审批责任;加强对财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专业技术水平。
(四)高度重视预决算工作
各单位要按《预算法》、《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预决算会计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认真最好报表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同时,各单位还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