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入施行

发布时间:2025-10-31 08:45信息来源:怀化日报

日前,记者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获悉,自2023年10月1日《怀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各级政府部门坚持将贯彻实施《条例》与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大力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全市社会文明程度和社会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我市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条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任务清单,明确部门责任,初步构建起“政府主抓、部门落实、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格局。将文明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并作为高质量发展考核和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重要内容。近三年累计安排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费540万元, 2022-2024年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均保持在78%以上,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狠抓综合治理,聚焦重点问题整治。聚焦社区、物业、建筑工地三大场景,在167个主城区小区建设二次分类垃圾处理点554个、新增有害垃圾箱2729个;专项整治小区违建、电动车飞线充电等问题1200余件;推行“智慧工地”监控系统,要求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围挡、扬尘管控措施;在全市重要路口设立交通文明劝导岗,常态化纠正行人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巡察24条主次干道周边的学校、商场、医院及住宅区域,劝离违停车辆8100余台;大力开展网络环境综合治理,全市网技部门累计巡查发现网络谣言线索137条,依法查处造谣传谣网民136人;深入推进移风易俗,2023年以来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13%,全市入馆治丧费用降低至人均2621元,有效减轻了群众负担。

同时,建设文明阵地,文明氛围日益浓厚。督促指导全市A级旅游景区、公共文化体育场馆、星级酒店等及时增设、更新分类垃圾箱、文明提示标识、无障碍设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开展“文旅驿站”项目建设,全市共创成84家“文旅驿站”;深入开展“最美文明使者”“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推出一批群众认可、社会认同的文明标杆。将文明理念融入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怀化有戏”群众文化系列活动127场,2万余人参赛,“怀化有戏”项目获评2024中国群众文化品牌典型案例。

(全媒体记者 李江 通讯员 吴俞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