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住宅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审查通过
发布时间:2022-01-18 09:01信息来源:怀化日报
日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我市报送的《怀化市住宅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系我市第8部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期公布具体施行时间。
2021年4月21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怀化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进入一审,《规定》正式步入立法阶段。经过二审、三审,及多次立法调研、立法听证、征求意见后,2021年12月24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规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自立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先后共召开各类座谈会、论证会30余次,收到各类意见、建议近1000条。经反复研究、讨论,前后修改21稿,采纳吸收各方修改意见达500多条。
《规定》共12条,其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以及与住宅在同一物业服务区域的其他物业的管理和服务活动。《规定》明确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住宅物业管理纳入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物业服务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规定》在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大会表决、消防管理、高空抛物治理等方面作了相应规定。
(记者 李江 通讯员 袁文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