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商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5-12-26 16:11信息来源:怀化市政府办

怀化市商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主体:怀化市商务局
序号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1 政策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起草部门或相关责任部门
其他政策文件 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公开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起草部门或相关责任部门
2 机构概况 领导信息 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主管或分管工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人事科
机构信息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机关职能,以及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人事科
3 规划计划 商务领域规划计划 涉及商务业务职能的中长期计划、年度工作计划信息、计划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起草部门或相关责任部门
4 政务服务 商务领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 商务领域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目录,行使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第(八)条;《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十七)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自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流通业发展科、投资管理和对外经济合作科
5 财政预算、决算 预算、决算 部门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 批准(批复)后20日内 财务审计科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 批准(批复)后20日内 财务审计科
绩效评价 按要求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编入预算并公开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第二十八条;《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第四十二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财务审计科
6 政府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情况 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第二部分第(一)条第4点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财务审计科、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科等
7 建议提案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及其答复意见经审查可以公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十一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41号)第十三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在答复代表和提案者后一个月内开 政策研究科
8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有关情况,不予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 政府网站 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