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府行复〔2025〕36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03-05 14:40信息来源:怀化市司法局
怀化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怀府行复〔2025〕36号
申请人:尹某某,男,1977年9月出生,住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盈口乡湖天桥村某村民小组。
被申请人: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北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李慎鹏,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本府依法受理后,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于2025年2月11日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本府认为: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准予撤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府决定:
本行政复议终止。
怀化市人民政府
⠂ ⠂ ⠂ ⠂ ⠂ ⠂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