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废止《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加快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赋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怀政办发〔2025〕5号)

发布时间:2025-12-06 10:39信息来源: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5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敦促函》(湘市监反垄断敦〔2025〕9 号)指出,我市制定的《关于印发〈怀化市加快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赋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怀政办发〔2025〕5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中,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相关标准的内容。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若干措施》中规定的“对牵头实施专项项目的单位,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程序评估,每个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依托怀化国际陆港,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交流合作,吸引国际科研机构、高校及科技型企业在怀设立分支机构或研发中心,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专项支持。”给予的复核意见是:“该政策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在怀设立分支机构或研发中心的特定企业专项支持,属于给予特定经营者奖补。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及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

鉴于该文件已不具备执行条件,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会议精神,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废止《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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