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1.202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79号)。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健全基层医疗卫生运行机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制度等6个方面,对基层卫生工作作出了明确部署。
2.市政府领导对《意见》的贯彻落实高度重视,春秋市长、秀亮副市长分别作了重要签批,指示市卫健委要就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方案。我委立即组织工作专班,开展了《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起草工作。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后,我委对全市基层卫生现状进行了调研,起草了《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4月6日-6月22日广泛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及县市区意见并于6月23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对《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进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累计共收到反馈意见22条,吸收采纳1条,形成该稿件。2022年市政府2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起草依据
文件起草主要依据: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79号);2.《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38号);3.《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湘卫〔2018〕3号)。
三、主要内容
《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共11个条,其中:
第一条是建立整合型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第二条是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第三条是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明确利用3年时间,实现所有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标准化。
第四条是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明确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明确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公益二类绩效管理”。
第五条是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编制管理。 明确用三年时间全面落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标准配备。
第六条是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机制。
第七条是加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质量安全管理。
第八条是建立适合基层卫生特点的等级评审评价体系和绩效评价机制。
第九条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第十条是完善医保基金支付政策。
第十一部分是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允许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配备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卫生室用药范围与乡镇卫生院的用药范围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