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关于开展疫苗接种“十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0 10:37信息来源:洪江区工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开展疫苗接种“十日攻坚”行动的

   

各乡街、区直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能接快接”,及早构建全人群免疫屏障,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疫苗接种“十日攻坚”行动,确保8月底全区疫苗接种工作进度保持全市前种率达到省市要求

一、必须高度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疫苗接种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乡街、区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成立一把手牵头的“疫苗接种工作专班”,由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本辖区、行业、单位疫苗接种工作。

二、必须全面摸清底数,开展拉网式摸排和一站式疫苗接种

1、隐患排查组和乡街逐个摸排上级推送的未接种人员数据,建立统计台账,由乡街组织基层干部、微网格员、后盾单位干部逐级落实敲门行动和落地查人,对辖区在洪和在外未接种人员逐户逐人清查接种,对已接种人员提交证明,对不属于洪江人员作出佐证。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退休人员、家属未接种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再次摸排上报并组织完成接种

3、交通检查组(健康服务点)、市场监管组对“路面”、“街面”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开展扫码排查,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居住地址信息,及时送达接种点或报送至所在乡街,由乡街及时组织接种。

4、交通、住建、文旅、市监、科工、高新区、教育、卫健、民政、人社、商务、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所管辖的二级机构、企业、工地和其他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及其在洪家属的疫苗接种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督促落实。

三、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强化接种服务。医疗机构、各接种点、各乡街要提高接种服务水平。区卫健局要牵头组建疫苗接种流动小分队,在做好医疗保障的情况下,对特殊人员开展上门接种服务。

四、丰富宣传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宣传组和乡街、单位通过多种宣传形式,正面引导可接种人群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接种,形成全社会支持和配合疫苗接种工作态势。

五、强化监督机制,严肃追责问责。区纪工委、督查组对各乡街、区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疫苗“应接尽接”和未接种人员持有不宜接种证明情况进行督查,对疫苗接种工作滞后、落实不力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公安机关要对不配合统一排查、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接种义务、阻碍执行公务等行为依法加大查处力度。

              

洪江区工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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